开封有个包青天!虽然包拯一辈子担任过很多的职务,有很多的头衔,想什么枢密院副使、三司使、转运使、龙图阁直学士什么的,但没一个比“开封府尹”更有名气。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包
宋代官制繁琐复杂,且经历过元丰、政和、乾道三次改制,即便《宋史》也有很多紊乱颠倒或自相矛盾的记载,而在开封府主官设置方面同样体现了这种混乱特点。
在唐代,“府”是只有都城和皇帝曾经进驻过的都市才有的称呼,因此终唐一世也只有7个府。到了宋代则到处设府,徽宗时居然有了34个府之多。
尽管如此,都城所在的“京府”地位仍然远高于普通府,而首都东京的开封府则是诸府之长。
表面上,元丰改制前开封府的主官是开封府牧或开封府尹(尊者称牧,卑者称尹,两者不同时设,权力相当),为从三品的职位。但实际上第一任开封府牧就是宋太祖赵匡胤的弟弟、后来的宋太宗赵光义(晋王),而太宗继位后又按照哥哥的先例,让弟弟齐王赵廷美出任开封府尹,赵廷美死后,第三任开封府尹则是太宗的儿子、后来的宋真宗赵恒。
这三任开封府牧、府尹不但都是王爵甚至更高身份,地位远远超过规定编制的从三品,而且理论上都是皇位继承人(赵光义在太祖生前未指定为皇位继承人,但他后来继承了皇位,并声称这是太祖遗命“兄终帝及”;为体现“兄终帝及”的合法性太宗即位后让三弟廷美继任开封府尹,且最初曾多次暗示会将帝位传给他;当他被赵普“一误不能再误”说辞打动,将廷美逼死后,儿子赵恒成为无可争议的继承人,而这个北宋第三位皇位继承人也成了第三任开封府主官),事实上除了赵光义确实长常以开封府牧身份理事外,后面两位都只是挂职,并没有实际到任,这一方面是分身乏术,另一方面也有避免被皇帝猜疑的意思。
开封府牧、尹既然只是挂职(事实上真宗继位后连挂职都免了,从真宗即位直到元丰改制,开封府主官一直空缺),而实际上又需要有人理事,那么怎么办?
在赵光义任职时代就频繁去做别的事,开封府事由名为“开封府少尹”的副手办理,少尹一般在文臣京官诸卿中选拔,编制为从四品下,但赵光义成为皇帝后为避免开封府权力过大,长期不任命少尹,这样一来,开封府正副主官就长期双双空缺了。
这种情况下,皇帝设置了一种“代理主官”,叫“权知开封府事”,让一名文职官员以“兼差”的形式负责开封府的实际工作。因为是兼差,所以“权知开封府事”是无编制、无官阶的,以这位官员原本的正职官阶为准,一般高的可以达到从四品下的戈待制,低的则可能只是个正六品的少卿、郎中,但无论官阶高低,权力是一样的,负责的都是“掌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燕,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若承旨已断者,刑部、御史台无辄纠察,屏除寇盗,有奸伏则戒所隶官捕治,凡户口、赋役、道、释(和尚和道士)占京邑者,颁其禁令,会其账籍,大礼、桥、道顿递则为之使,仗内牵引则差官设牧”,可见,权知开封府事虽然品级可能不高,但工作权限很广,权势也很重,这是因为东京城中遍布权贵,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开封府名义上是地方官,实际上要频繁处理涉及高官显爵的事务,非深受皇帝倚重者无法措置。
包拯是在宋仁宗嘉佑元年(公元1056年)权知开封府事的,最初本职仅是正六品的尚书左司郎中,因为工作出色,先是加官至天章阁待制(从四品下),然后又加龙图阁直学士(殿阁学士之首,本身无品级),实际上已步入高级朝臣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