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撤诉!为何将25年的等待落空?

事件背景:第一,诉讼时效问题。现行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是3年,最长的时效是20年。南大碎尸案发生在25年前,肯定是超过20年了。虽然法律也规定,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2 05:11:29

第一,诉讼时效问题。现行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是3年,最长的时效是20年。南大碎尸案发生在25年前,肯定是超过20年了。虽然法律也规定,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进行延长。但是刁爱青的家属到底存在什么特殊情况,要在25年后才提起民事诉讼,这个情况法院能否认定为特殊,很有难度。

第二,学校的过错程度问题。根据目前的信息,刁爱青在案发当天为什么离开宿舍呢?是因为宿舍里有一个同学违规用电,刁爱青作为宿舍长也被宿管老师批评了,刁爱青一气之下才离开了宿舍。在这个过程当中,学校确实是有一点儿简单粗暴。但是刁爱青当时已经成年了,学校对大学生的这种保护义务肯定不能按中小学生的标准来,所以学校这个过错似乎也不是特别严重。

第三,学校的过错和刁爱青遇害的因果关系问题。刁爱青遇害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是案件的凶手残忍地把她杀害了。所以要说这个事儿与学校关系很大也比较困难。

第四,也是最关键的,证据问题。现在这个案子已经25年还没侦破,刁爱青到底是在哪遇害的,怎么遇害的,因为年代久远,家属也很难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就最最基本的问题,刁爱青到底是不是在学校里面遇害的,或者是不是有人把刁爱青从学校强行给带走了,这个现在也很难说清。

所以,面对这四方面的难题,家属想要最终获得赔偿其实非常困难。我相信这也是家属最终选择撤诉的一个因素。

当然,家属起诉学校这个行为我个人还是表示理解和支持,因为家属也说了,其实关键还是想讨个说法。虽然过去的悬案也破了不少,像白银连环杀人案和南医大强奸杀人案,但南大碎尸案的侦破难度显然更大。甚至不乐观的假设,这个凶手过了25年还是不是活着都难说。通过家属这种方式再次唤起大家对这个案件的关心,也是为这个侦破希望本来就很渺茫的案件再争取一点儿机会。希望真凶能够早日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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