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极端重视女性贞节的古代,为何会有许多“二婚”皇后?

在极端重视女性贞节的古代,为何会有许多“二婚”皇后?
咱们历史上有许多的二婚皇后吗?有的。
第一个特别有名的是汉景帝的皇后王娡,汉武帝的亲妈。王娡在进宫前,已经嫁给了金王孙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1 11:14:06

中国古代“好女不嫁二夫”、“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被奉为金科玉律,女子改嫁被视为严重的失节行为,会遭到严厉指责和处罚。不过奇怪的是,在视女性贞节为生命的中国古代,身为全天下女性榜样的皇后,要求母仪天下,居然有许多改嫁而来的,即所谓的“二婚皇后”。

为什么呢?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过程。深入了解你就会发现,中国古代社会对于女性改嫁和贞节观念的态度有其发展过程,分为宽松期、严格期、极端化期。宋代之前为宽松期,宋代中后期至明朝末年为严格期,清朝为极端化期。从古代史实的确说明这一点,可以看到从宋代以后就没有“二婚皇后”现象出现过了。

先来看看中国古代历史的主要的“二婚皇后”:

1、秦庄襄王嬴异人的王后,秦始皇嬴政的生母赵姬

赵姬原本为吕不韦的爱妾,嬴子楚(异人)在赵国都城邯郸做质子的时候,吕不韦为进行政治投资,将爱妾赵姬送给了他。后来异人成为秦王,赵姬便成为王后。

2、汉景帝刘启的第二任皇后,汉武帝刘彻生母王娡

王娡先是嫁给了一个叫金王孙的人,但王娡的母亲臧儿听信了算卦的忽悠,认为自己的女儿将来会大富大贵,便强制王娡离婚,送进了太子宫,嫁给了当时的太子刘启。后来,刘启即位后废掉了薄皇后和太子刘荣,立了王娡为皇后。

3、 汉昭烈帝刘备的皇后吴氏

刘备在益州鸠占鹊巢之后,称帝之后册封的皇后吴氏,其实是原益州牧刘璋兄长刘瑁的遗孀。

4、魏文帝曹丕的皇后,魏明帝曹叡的生母甄宓

甄宓原为袁绍次子袁熙的妻子,后来曹操平定冀州,占领邺城的时候,曹丕把袁熙的老婆给抢了。后来曹丕篡汉称帝,立了甄宓为皇后。

5、晋惠帝司马衷第二任皇后、前赵昭文帝刘曜的皇后羊献容

羊献容原本是西晋惠帝司马衷的第二任皇后,“八王之乱”的时候被人当成玩偶一样肆弄,历经了五次废黜和五次复立。直到永嘉之乱爆发,西晋灭亡后,被前赵昭文帝、匈奴人刘曜抢占,刘曜十分宠爱她,将她再次立为皇后。

6、唐高宗李治第二任皇后、中国古代唯一的正统女皇帝武则天

这个最为人们所熟知,武则天早年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嫔妃,虽然只是“才人”且并不受宠,但依然在伦理上是唐高宗李治的庶母。然而,李治对她神魂颠倒,几经波折纳入后宫,后来武则天更是斗倒了王皇后,成为皇后,再往后更是成为一代女皇。

7、宋真宗赵恒第二任皇后刘娥

刘娥很早就嫁给了蜀地的一个银匠龚美,二人来到汴京谋生,龚美因贫困不堪就又把刘娥卖给了襄王赵恒,即后来的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刘娥被册封为皇后。

中国古代女性的贞节观念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宽松期、严格期、极端化期。

一、宽松期

先秦时期至北宋初年,这一时期对于女性贞节确实有很多要求,例如,“男女授受不亲”出自战国时期的《孟子·离娄上》,秦始皇极度赞扬一位丈夫去世却终生未改嫁的女性楷模——“巴寡妇清”;两汉时期刘向的《列女传》、班昭的《女诫》都被统治者独立成书进行宣传。然而,从官方到民间,在具体执行上并没有极其重视,总体较为宽松。

西汉大臣朱买臣的妻子因嫌弃他穷困而离婚再嫁,朱买臣后来当官发达以后,搞出了著名的“覆水难收”典故,这个典故千百年来一直在流传;西汉著名辞赋家司马相如与才女卓文君的爱情故事千古传诵,卓文君就是丈夫死后又改嫁给司马相如的。

东汉末年著名的女性文学家蔡文姬更是先后嫁了卫仲道、匈奴左贤王和董祀三位丈夫,也并没有被世人轻贱。再加上三国两晋南北朝、唐末至五代十国时期战乱不止,人口锐减,统治者为保证人口快速繁衍,也很大程度上默许了寡妇再嫁的现象。

即使到了北宋初年,虽然由于儒学复兴运动的进行,贞节观念比之前有所加强,但对于妇女改嫁依然保持着宽泛的态度。

二、严格期

宋代中后期至明朝末年,由于程朱理学的盛行,改变了中国的学术思想以及风俗制度,广大的妇女同志也跟着倒了大霉,妇女贞节观念在崇古的基础上越来越严格。

宋明理学的开山鼻祖,北宋思想家周敦颐在《通书》中曾经说:“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礼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后和,故礼先而乐后。”算是重新强调了“夫为妻纲、以夫御妇”的观念。

再往后传到程朱理学的开创者——二程(程颢和程颐)之后,妇女的贞节观念开始真真正正严格起来。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也就是出自程朱理学时期的言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直接被后世添油加醋、过分解读成至理名言。

时间再往后推移,理学传到南宋二程的第四代弟子、理学集大成者朱熹的时候,其在总结前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基础上,搞出著名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来、还将三纲五常中的“夫为妻纲”上升到三纲之首。

到了元明两朝,妇女贞节观念进一步加强,而且官方居然出台了明确的妇女守节奖励和失节惩罚的具体规定。例如《明会典》中规定:寡妇如果守节到五十岁,不但本人可以得到旌表的荣誉,就连全家人也跟着沾光,不用服差役。在官方真金白银的引导下,妇女守节人数急剧增加。

三、极端化期

历经宋元明三朝的大力倡导和引导,女性的贞节观念到了清朝就不可避免的滑向了偏激的方向上去了,从官方到民间弥漫着一股守节的氛围。

清代官府每年都会“下指标”——让地方乡绅、族长、保甲长都要向官府公开举荐节妇烈女由各级官府给予表彰。各地也开始大规模修建“节孝祠”、贞节牌坊等标志性建筑物,守节事迹特别突出的女性甚至会被皇帝题匾赏赐,节妇烈女的事迹和名字会被列入正史和地方志。

如此一来,清朝女性守节近乎成为一种全社会的宗教信仰了。嫁过门的女性在丈夫死后守节是天经地义的,妇女不守节等同于背叛国家,而且未嫁进门未婚夫就死亡的(俗称“望门寡”)也要守节。最恐怖的是,女子的生命也彻底与贞节纠缠在一起了,妇女失节必须一死才能了结。女子守节大于天的风气愈演愈烈,加之清代地方乡绅、族长是高度自治的,可以随意处死失节女子,无数的女性要么被逼迫,要么自愿以身殉夫,酿成了无数的人间惨剧。

也就是说,中国古代女性的贞节观念虽然出现的年代十分早,且历朝历代统治者都大加提倡。但实际上,真正执行起来并不十分严格,到了宋代以后才上升到严格再到清朝极端的高度。这就是宋代之前为何会有“二婚皇后”的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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