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务员,2019年职级并行为四级主任科员,我也明白只是只是待遇相当于副科,没有实职。但是职级并行不就是职务和级别并一起了吗?为什么我们单位搞公示栏或者任何需要填职务
我是一名公务员,2019年职级并行为四级主任科员,我也明白只是只是待遇相当于副科,没有实职。但是职级并行不就是职务和级别并一起了吗?为什么我们单位搞公示栏或者任何需要填职务的地方,都我写的是xx科室干事,其他人都是科员,难道四级主任科员不配在职务一栏吗?
相信这样的问题,大家都会有疑问。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后,新的职级并行制度,由原来的“县以下公务员”,扩大到了公务员全体范围,而且明确了其待遇享受同一级别实职职务人员的待遇,包括交通补贴、退休待遇等。
但是,职级并行,职务是职务,级别是级别,并行的意思,是两条平行线,不是同一条直线,两者还是会有区别。最大的区别,就是职务。
实职职务,是指单位的领导职数。每个单位成立,都会有“三定规定”,上面明确了单位的领导职数,而且这个职数现在也是红线,不能“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是组织部门严格履行的一个重点规定。比如某局,有20个行政编制,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的规定,可以配备一正两副三个领导职位,那么这个单位的领导职数就是三个,实职职务人员,也只有三个。当然,这个实职,指的是行政职务。即使按职级并行政策,单位还有数个四级主任科员以上人员,甚至还有调研员等,但这并没有增加这个单位的实职职务。即使现在单位的作法,是把职级人员当成领导来使用,但其填写职务一栏,也只能填写其被任命了的行政职务,比如股长、干事。
因而,晋升了四级主任科员,只是待遇“相当于副科级”,职务并没有变化。职务一栏,只能填写单位或者组织部门文件任命的职务。如果是副科级以上干部,组织部门任命的是什么职务,就填写什么职务。如果是股级及以下干部,单位任命了什么职务就是什么职务,没有任命就是干事。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原来任命了副科级以上实职职务,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比如离岗、处分等,级别没变,实职职务没有了,或者是有的地方实行职级分开,晋升了职级的人员,被免去了实职职务,这类人员比较尴尬,职务一栏填写,可以根据地方组织部门要求,不填或者统一填写规定的职务。
还有,党组织的职务,和行政职务是有区别的。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一般都是行政职务,除非专门核定党组织职务,这个职务才能算作是领导职数。除各级党委外,比如给某个设党委的行政局,核定一名专职副书记,并规定其职级相当于副局长,这类职务,才能算作领导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