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十岁以上的未婚男青年是否应该找个离婚带孩了一的恕妇?
别把农村人看的那么可怜,你走到农村看一下,大部分都是楼房小院,小车,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绿色食品,也是神仙圣地,不比城
我对第一个问号回答是:农村三十岁以上的未婚男青年是否愿意找个离婚带孩子的媳妇。如果男方愿意而且是主观意愿,找个离婚带孩子的媳妇也是合法的,别人无权干涉。如果男方不愿意找个离婚带孩子的作媳妇,谁也不能强迫,因为那样做不合法。
人类文明进步发展到当今时代,一般情况下,包括我们生活中所能够听到看到的情形,农村三十岁以上的未婚男青年很少愿意找个离婚带孩子的媳妇。根本就不存在是否应该的问题。而且,这个时代的三十岁以上和未婚男青年多数也是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出生的。在我们这儿农村,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如果头胎儿是男孩,很多人也就不违反政策了;生多胎的还是封建的男子传宗接代的影响,才不顾一切的去超生的。在这种情况下,假如现在农村三十以上的未婚男青年找个离婚带孩子的做老婆,所要经历的第一关就是男方的父母,会遭到其父母和家人(亲朋好友)的一致反对的。所以提问者的第一个问号出现的概率本来就很少,这样,就不存在什么是否应该的问题和回答的必要性。
在旧社会和中国古代,根据我们看到的历史记载,农村三十岁以上男青年找个离婚带孩子的媳妇也不常见,首先,当时的男子娶亲早,一般到三十岁以上还是未婚男青年的人数就很少,而且当时的人们还是比较封建的,对离异妇女一般是看不起的据多。我们看到(书籍或者影视资料)听到的很多情况是农村三十岁以上的男子带着自己生的孩子,同离婚带孩子成立新家庭的比较多,社会的亲友也能够接受,也就是现今的名词,搭伙过日子而已,很正常也很普遍。这样新组合的家庭多数会有二个人共同生育的儿女作为婚姻的纽带,白头偕老者也有。
我对本问题第二个问号的回答是:现今,农村三十岁以上的未婚男青年如果找个离婚带孩子的媳妇,这种体验也等于是考验。如果是旧社会或者中国古代,这种体验可能比现在反映还要强烈,毕竟那个年代,人员流动性少,家族和乡里都是农村男青年的管理者。人身自由婚姻自由同现在这无法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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