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这样的单位太过分了。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动终止是不假,但是员工是在你的单位工作到退休年龄的,你有义务为员工办理退休,而不是拒绝员工让其以个体的名义办理退
我先奉上意见供大家参考:公司以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为由,拒绝为其办理退休手续,而是要求自己去个体办理退休,这样的做法当然是违法违规的,在企业停发工资后员工可以就此问题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支付期间的工资并为你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一)到达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首先是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凡男满60周岁,女(干部身份)满55周岁、女(工人身份)满50周岁,符合国家退休政策,均可办理退休手续。
其次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只要到了这个规定的年龄以后就已经到达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同时这也意味着劳动合同的自然终止,但前提是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必须给该员工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说只要过了这个年龄,企业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不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发生劳动纠纷以后将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不为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
按照《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21号)的规定:(1)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2)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该职工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待遇。(3)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4)对于确认职工未办退休手续,企业应支付而未支付职工工资超过3个月的,可以适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91号),裁决企业先支付职工工资。
综上所述:企业职工只要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所在的企业必须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该员工符合退休条件但企业方的原因没有办理,致使该员工未能在企业工作,企业方给该员工支付工资,同时发生这样的事情员工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其用人方支付期间的工资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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