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要不要告诉单位新去的是哪个公司?

劳动者辞职通常有三种情形:一是由于个人发展原因而主动辞职;二是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辞职;三是因单方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单方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4 01:15:09

○还个问题还真得从两个方面说:

一、辞职是个人职业规划中的问题。如果和公司交接完后,没有后续的协议履行,那么就“天高任鸟飞”吧。和原公司说不说去向是你自己的事,当然也没有必要。原来的公司也是你职业生涯的一部分,不管给予了培养,还是给予了你教训,要以积极的心态,善待所有走过。

二、有些企业出于对商业秘密的考虑,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同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企业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员工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因此说遇到这类情况,是要和公司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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