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制度最大的“优点”就是把腐败合法化。特朗普一个中期选举就花费五十亿,这些钱一不是他挣的,二不是他自己印的,都说利益输送,这些人情是要还的,否则,大亨们岂能饶过他?美国的选
任何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贪官,美国也不例外,但很少!美国的反腐败机构既分权制衡又分工协作,有“三权分立”和“联邦制”的典型制度。
美国的反腐败体制贯穿着“分权制衡”的理念,全国没有统一的、最高的反腐败协调、执法机构,也没有统一的、专门的反腐败法律,州与联邦、州与州之间的情况又不尽相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职责分散在联邦和地方的各类政府、议会机构之中,既分工明确、各有侧重,又相互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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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权制衡的作用
表面上看,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力有可能使权力分散,降低效率。但实际上,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力可以杜绝胡乱决策,避免错误决策;即使发生决策错误,制约和监督机制也可以作为一种纠错机制而起作用这样一来,从长期看,在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情况下决策效率更高。
另一方面,制约和监督权力使权力循着合理合法的轨迹行使,避免在非法的轨道上浪费能量,从而保证政府职能实现,保证办正事的效率高和反方向的效率低。
另外,对权力进行监督还能及时发现权力行使和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或取得的绩效,从而在正确事实的基础上奖优罚劣,激励权力发挥更大的作用。总之,无论是为了发挥权力的能动作用还是防止权力的破坏性,都有必要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