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事法院执行工作多年,现将我的看法和大家分享(更多了解,请点关注)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迟迟不肯付钱,首先考虑的是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有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能对对方名
1、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生效判决书的时间内,被执行人还不能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生效判决书的11天,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申请,条件是原告还要支付一笔执行费用,虽然是被执行人最后承担,但是这笔执行费用几乎都是原告垫付,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的警官会按照程序进行被执行人调查财产和资产情况,如果执行局发现财产情况,一般会冻结或者司法拍卖,或者司法划拨银行以及微信支付宝的资金,如果执行局再穷尽办法也找不到被执行人可以执行的财产,一般本案会终本,剩下时间就是原告花精力找被执行人的还款能力证据或者财产证据,再重新恢复终本;
2、寻找证据,重新恢复终本案件;
原则性,案件一旦终本,恢复终本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需要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被执行人还款能力和财产证据,才有机会恢复终本,申请人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没有结果,案件进入终本阶段,申请人就要花很多精力调查取证,被执行人的收入情况,财产情况以及还款能力情况,如果一段时间找不到,申请人就要继续查找,执行局的警官没有义务去寻找证据,只有申请找到证据后,执行局才配合执行,如果三年五年甚至十年,申请人还是找不到证据,那就慢慢遥遥无期地继续等待,这笔借款的损失,肯定自己买单了,因为你没有做风控措施;
3、原告可以跟被告协商进行和解;
案子到了执行局进行和解,应该是挺难的,但是也是有机会的,如果原告实在是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原告可以找到被告,当面说,我取消你全部限制,包括失信人黑名单,限高措施,和冻结的账户,你安心赚钱吧,如果有一天赚到钱,你就先考虑我的还款,只有这样,原告的欠款才能有一丝机会,这样做的好处是,减少了和被告之间的矛盾,同时从仁义道德角度来说,原告已经做得仁至义尽了,这个方法一般都是有效的,当被告同意后,跟他签署一个和解协议书,执行局就会在三日内结案处理,同时取消了失信人黑名单,限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