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是多方面的,肇事者责任最大,如果车速足够慢,有预判的时间不至于发生惨剧。最该骂的是小孩的家人,不尽心,不尽责,牺牲了孩子的性命来警惕他人么?最冤的应该物业,有制度,有规定,奈何
就算这次意外大人没监护下出事,那么开车的就没做到顾前顾后,要是聚精会神开车就是一只猫经过都能发现,何况这是四岁的孩子。。同样要是指责孩子父母没有监护好,车就应该碾压吗?失去孩子的家长有多么伤心,毕竟生命只有一次,这多半的责任还是开车的不够小心,你拿驾照前就因该知道小心驾驶,开不好就是个杀人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