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十年代。邻村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
在那个年代很少刑事案件。一时间人心惶惶。天还没黑透,家家早早就把门关上。更别提上街了。
杀人者是邻村本村人,杀了当村两户八口
不忍回忆!
初二时,八四年,就是严打那年!
我们初中的南边,有个溉灌渠,翻过公路就是,我们傍晚经常过去游玩读背书。
忽然有一天,下着濛濛小雨,说有个妇女,在渠那边走,被奸杀了!罪犯狠恶毒,用小刀把女的眼珠都挖岀来了(好象当时社会传言,人眼有录相功能,就是死了,公安也能从眼中发现是谁),于是这个人,为了不被抓住,非常残忍的用小刀,把受伤女的眼珠挖岀,脸被戳的面目全非!
公安很快就破案了,带罪犯认场地,找凶器时,我们很多同学都去看了,作案的凶器,一把小刀扔在边上小水沟里,公安下水去巡摸,找岀来~~
当年正值严打,从严从快处理,没多久,罪犯被判了死刑,枪毙时带回原地示众,宣传法律,很多人去围观,我们也去了,围观的人太多,我们没看到那个人,只听说,是附近村上的,25岁,长的很漂亮!
太残忍了!那个女的,脸,不敢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