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问的是律师会见时的场景,郭广吉律师就说说在不同看守所会见的不同的场景:
1、多年前,我在石家庄市下辖的一个县看守所会见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被告人。在这个看守所办理会
作为一个把看守所当做第二办公室的人,这个问题杰哥可以说说。
会见前,备好相关的手续材料。委托书,介绍信,律师证。另外还要带上空白的会见笔录,方便做记录。
首次会见,取得信任
首次会见时,并不要急着谈论案情,应该对自己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告诉当事人自己是日家属委托,可以转述家属的挂念等,有时候,还可以要看家属写一封家信交给律师,由律师自己读给当事人听。信的内容不会涉及案件问题,一般是说家里人都很好,帮其请了信任律师的律师。很多时候当事人听到一些段落时都会忍不住哭,当然,对律师的陌生感和警惕也就逐渐消除了。这样就能保证之后的会见都能比较顺畅的进行,如果当事人对自己的律师都不信任,那就根本谈不上辩护,浪费大家时间。
可留名片,但不要传递纸条,递烟
烟是很多看守所内部的硬通货,很多律师会见时,偶尔会遇到要求递烟的要求,甚至还有律师铤而走险递纸条给当事人的,每年那么多律师因为不遵守看守所规定被处罚的案例告诉我们,律师会见当事人,极有可能是被高清摄像和录音的,当然这是我个人认为,因为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律师会见,公安机关不得监听,但是,我觉得要时刻保持警惕,注意职责风险是第一要务。
了解案情和办案机关的侦查重点
在看守所会见,除了你当事人沟通,了解具体案情,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询问其与办案机关的讯问情况。从而了解办案机关的侦查重点,为辩护和质证工作打下基础。同时还要提醒当事人每次被办案人员讯问后都要仔细核对笔录,如有记录不符合不真实的地方,一定要提出来,坚持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