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句话自从昆山反杀案之后被奉为经典,放到哪都是真理。
可是这次是怎么了?
对张某的所有指责,都是围绕道德层面的,张某并没有违反哪条法律。
民警王某在没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句话自从昆山反杀案之后被奉为经典,放到哪都是真理。
可是这次是怎么了?
对张某的所有指责,都是围绕道德层面的,张某并没有违反哪条法律。
民警王某在没有对事件调查清楚的时候就开具说明书,而且加盖了派出所的公章,事后还知道了说明书所述事项有悖事实,开具说明的行为是否合法有待商榷。
快递员聂某的行为明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冒用邮政企业名义或者邮政专用标志;
第七十九条
冒用邮政企业名义或者邮政专用标志,或者伪造邮政专用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政专用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伪造的邮政专用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的被千伏所指,有可能违法的被奉为英雄,明确违法的被视为弱者。
这事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