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张三赶跑正在实施强奸不法行为人的动机,肯定是不纯的。因为他赶跑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并不是出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阻止犯罪。而是为了达成自己,能对女方进一步
你这个作者提出的问题语法有极大的错误!在提这个问题时,张三己经犯下了强奸罪,那么在犯罪之前的做法,就不能称为\"见义勇为\"!可见你这个人,文化知识也相当粗浅,法律观念也相当淡薄!张三在实施强奸犯法行为之前的做法,根本就不能叫做见义勇为!而他的主观就是标准的恶劣的强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