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谭乔自己的话说就是“面临千万索赔”、“可能坐牢3-7年”;为此,不少网友呼吁罗翔老师出山。
不过,从目前各方回应来看,千万索赔不成立,谭乔大概率也不会面临刑事处罚;但是,前期已
先说答案:(大概率)不会。
为啥大概率不会呢?
因为梳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后,会发现,这起所谓的“版权纠纷”案件,不过是一家皮包公司钻法律空子,将《谭谈交通》这档知名度超出预期的普法公益视频,当作牟利工具的事儿。
下面,我将从四个关键方面来简单梳理一下相关信息。
1、著作权归属。
关于《谭谈交通》的版权之前一直存在争议。
原本这个栏目参与的制作方有电视台、谭sir、成都交管局,事情发酵后成都交管局第一时间否认自己拥有著作权,那就只剩成都广播电视台和谭sir了。
说实话,一开始也没觉得属于谭sir,毕竟栏目拍摄的时候谭警官属于正常出勤、完成工作内容而已。最理想的情况也是这个栏目基于谭sir的贡献,他享受部分权利。
如今法院已经裁决,《谭谈交通》的版权属于成都电视台,这个基本上没有异议了。
2、谭sir是否利用《谭谈交通》进行了变现。
不可否认的是,谭sir如今的关注度,确实有《谭谈交通》的加持,尤其是在B站上,我第一次看《谭谈交通》是通过谭sir上传的视频,才知道原来交通安全宣传还能这么有趣?
我相信大多数人关注谭sir,也是因为这个。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谭sir确实凭借上传《谭谈交通》获取了社会大众的关注和名气。至于因名气带来的商业变现多少和形式,就有待后续的调查了。
3、原告游术公司是不是具备原告资格?
虽然判决书上显示,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向游术公司出具《授权书》,载明授予游术公司《红绿灯》节目及全部《谭谈交通》板块的视听作品的所有著作财产权以及将上述权利转授权。许可第三方进行分销的权利,其中包含维权权利,被授权方有权单独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发函、投诉、提起诉讼、采取刑事措施以及获得赔偿等的权利。
授权期限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整整5年时间。
但原告游术公司真的具备原告资格吗?
就问电视台,3000集的《谭谈交通》五年的独家版权值多少钱?电视台的授权费又是多少?单纯从制作成本方面考虑,就不会是一个小数目。如果游术公司真的给电视台授权费了,那么相对应的税务凭据是不是可以公布一下呢?
什么?没有收授权费?那双方的授权也就是走个形式而已,游术公司费用都没给,就想拿一个形式合同,越过正主(成都广播电视台)来高举维权大旗、状告他人?
更离谱的是,这家叫游术公司的公司,成立时间非常短,实缴资本为 0 ,并且成立四年,每年年报都显示参保人数为 0 。
还有网友扒出,这家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实际为一家服装店。
与此同时,这个游术公司早就有预谋、有计划地批量起诉了六十多个涉及《谭谈交通》内容的创作者。且法院批量立案受理,多个案子已经开庭审理。
据说,第一批被游术公司告了的公司,其围绕《谭谈交通》的公众号作品阅读量才900,赔偿一万元的判决已经下来了,可以说戏剧性直接拉满。
如果这都不算耍版权流氓,那我就真不了什么是版权保护了。
4、公益视频的著作权授权给第三方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
成都广播电视台是交通节目《红绿灯》的制作公司,版权在他们那里的话,他们确实有资格授权给第三方公司进行版权追赔。
但问题是,成都广播电视台属于国企,其制作的栏目视频自然也就属于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著作财产权转让是否属于国有资产流失呢?
换成大众的话,就是公益普法节目是否能被当作一种赚钱的工具?
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的惨痛教训,让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成为大忌。前几天成都市委市政府的征求意见里明里暗里提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如今,成都电视台的口风好像变了,从成都游术公司享有著作权,变成了授权成都游术“维权”。
总之,这种涉及重大舆情事件,相信法院会多方考虑查证。作为一个守法公民,我尊重法院的判决,我也相信,抱着守法普法初衷的谭sir,绝不会被所谓的“版权流氓”抹黑违法犯法之人。
想起齐鲁晚报采访谭sir时,谭sir说的一段话:
2004年我们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05年我们开始拍摄《谭谈交通》,整整13年我开着车在街上到处转,一跑跑一天,就是希望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为大家传播交通安全知识,这种节目以前我们本来都是鼓励传播的,让更多的人去看、去关注交通安全。
最后,和众多网友一样,我也挺希望罗翔老师能够成为谭sir的诉讼律师的。
网上传说他打官司:“失常发挥,可以把被告送进监狱;正常发挥,可以把被告跟被告方花重金请的知名律师,一起送进监狱;超常发挥,可以把敲锤负责审批的法官也送进监狱。”
毕竟,这种版权流氓,咱真不能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