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撒谎!
最近,“快意恩仇”和“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成为了某些年轻人的观点,甚至引起了一阵狂欢。仔细想想,把思维追溯到20年以前,而不是现在,不是现在!
老警的观点至死不改:用错误
常某打人是犯法的,打老师打老人是无耻的。如果这个老师真的像他所说那么垃圾那么变态,他可以在二十岁左右打他,随然法律不容但人们会原谅,说他年轻,不懂事。如果他在三十多岁还很落魄打了那个老师,人们也同情,说这孩子被那老师毁啦。“当然法律也不允许”。你现在已经成熟了,你也成功了,你再去打他我们只能说你是小人。要是我,我会叫几个当年的老师,几个同学邀请他一起吃个饭,言语之中叫他无地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