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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科,在中国大学的学科体系中属于一级学科的范畴,世界上最知名的几所大学都开设法学专业。比如国外的哈佛、牛津、剑桥、耶鲁、斯坦福等,而在
研究这个问题,其实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果过度的炒作或者过度的过分的议论,只会误导考生和家长在填报高考志愿中的选择,造成良心的不安。因为法学专业,多年来一直受到教育部的红牌警告或者黄牌警告,是一个限制招生的专业。就是所谓的法学专业特色鲜明的\"五院四系1”的毕业生,也在大学毕业以后,在就业的过程中,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因此,其他院校的法学专业的毕业生的就业环境就可想而知了。
我们上大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孩子今后的吃饭问题,生存问题,发展问题,如果从一个大学的专业毕业以后,就业和生存两茫茫,心中感到无比的悲伤和凄凉,上这样的大学,选择这样的专业,又有何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