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党媒都不敢旗帜鲜明、点名道姓的谴责罗昌平此人吗?他到底有什么不得了的背景?居然在头条继续挑衅道:"能马上改的,叫做缺点;只能慢慢调整的,叫做弱点;无论如何都改不了的,那是你
对于罗昌平这样的行为,我们绝不能简单地通过批评教育或短暂拘留就了事了,而应该依据现有的《英烈法》,该起诉就起诉,该拘押就拘押,该定刑就定刑,绝不可姑息!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受法律保护。
军人获得的荣誉由其终身享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贬损军人的荣誉,侮辱、诽谤军人的名誉,不得故意毁损、玷污军人的荣誉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