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中,陈继志入院治疗对后续的审判结果有没有什么影响?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都一直在默默关注着唐山打人事件的发展,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专业人士的分析,越来越多的情况浮出水面,其中主要嫌疑人陈继志两次住院治疗,也被人们发掘了出来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3 14:23:01

“判重刑,必须判重刑,最好是判陈继志死刑!”朋友愤慨地说道。

或许,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

第一时间看到视频的时候,我多么期望回到严打的时代啊!像陈继志这样行凶的人,如果碰上的是严打的那个年代,重则能判死刑,轻则无期,最不济也能判个15年。

但是,现在不是严打的阶段啊!

根据目前官方公布的信息来看,没有人死亡,甚至,从妇联对外的公布情况看,没有人重伤,如此情况,陈继志等人很难判重罪。

奇葩的是,在事情发生后,陈继志打了120,进医院做了检查,被判定为:中度脑外伤!

那么,问题来了,陈继志这个治疗,影响不影响对他的后续审判?

具体要看,陈继志最后判的是什么罪。

从警方第一时间处理的情况看,对这次的事件定义是:一般打架!

“打架”,大家想一想,就是你来我往,互相伤害,一旦定性为打架中的“互殴”,那么,陈继志的治疗就会对审判有非常大的帮助。

按照常态的打架处理,都没有受重伤,轻伤者负责重伤的医疗费以及一定的赔偿费。

根据治疗情况看,陈继志被定义为中度脑外伤,而那两个女孩,具体的伤情鉴定还没有出来。

如果女孩被判定为轻伤,不仅得不到赔偿,还有可能要负责陈继志的医药费。

如果出现那种情况,真的是冤死了。

有人说了,陈继志脑袋受伤了吗?

可能有一处,应该是黑衣女孩用啤酒瓶子打的那一下。

但是,那一下子,实在看不出陈继志受了什么伤。如果是中度受伤,后面还能那样打人吗?

显然,给陈继志出具检查结果的人,大概率是陈继志的熟人。当然,目前只是猜测。

也说明,陈继志混迹于市井,对于一些事情门清,第一时间开始给自己找有利证据了。

当然,不排除陈继志背后有高人指点。

这次的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已经发酵了,完全不同了,全国上下,甚至全球上下都在关注这事,很明显,绿衣男陈继志骚扰在先,然后和其同伴殴打了几个女孩。

这种情况,如果判成了“故意伤害罪”,那么,就有这样的审判标准了:

如果导致一人轻伤,处两年以下徒刑。

如果导致一人重伤的,可判3--5年徒刑。如果性质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的,造成六级重大残疾的,可以判处10---13年。

如果行凶者是有前科的,那么,可以在此基础上加刑。

只要定义为故意伤害罪,陈继志的检查结果,可能对审判结果没有大影响。关键点在于“故意”二字!

但即使如此,一旦女孩真被鉴定为轻伤,那陈继志最多也就是一两年的事。

本来,此事不发酵,唐山公安局就把此事定义为“一般打架”了,是互殴行为,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该罚钱的罚钱,该赔医药费的赔医药费。

如此,陈继志的治疗就很重要了。

但是,如果此事件定义为“故意伤害罪”,那陈继志的治疗基本不影响审判结果了。

如果,陈继志仅仅被判了故意伤害罪,那是不是判得太轻了?

没错,不过,还有另外一种刑法可适用。

1979年颁布的刑法160条中,规定了一种罪行叫“流氓罪”。

关于流氓罪,性质恶劣的,可以判7年以下徒刑,流氓头头最高可判无期。

1983年进入严打时期,犯了流氓罪,最高可判死刑。

当时最为轰动的案件就是西安的马燕秦等三人直接被判为死刑。

如果,这次的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在严打时期,那就是妥妥的流氓罪,刘继志的无期肯定跑不了,判严一点,就是枪毙。

1997年流氓罪取消了。进而推出了一个罪名: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其实就是流氓罪的一种,只是,寻衅滋事罪最高只能判五年。

像唐山打人事件,在经过发酵后,按一般的打架斗殴处理,已经不可能了,有可能是按照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来判。

因为此事影响太大,判的时候一定是考虑用“寻衅滋事罪”定罪,如此一来,刘继志将会判五年,再加上有前科,判个六七年都是有可能的。

按照寻衅滋事罪处理,刘继志的治疗如何,也就丝毫不影响审判结果了。

所以,基本可以确定,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陈继志后续的入院治疗没啥卵用,完全不影响判决了!

就算陈继志在法院有熟人,要轻判陈继志,谁也不敢,因为那不仅仅会影响到自己的前程,还得接受绝对的网暴,得接受社会的谩骂和攻击。

综合来看,如果两个女孩是轻伤,陈继志以寻衅滋事罪被定罪的概率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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