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的不对,请勿喷哦,我觉得他肯定是等到第二天早上把那些剩下没来得及粉碎的骨头,趁着送女儿上学时,把这些骨头包裹得严严实实,藏进女儿的书包里,带到外面去扔掉的,他女儿在当天晚
警方现场勘查人员在对化粪池内提取的物品进行冲洗拍照后打包带走,经过对比确认来女士遇害。而死者丈夫到底是如何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地搬运尸体呢?
来女士失踪19天后,警方发出通告,失踪女子已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至此案件真凶终于要浮出水面,真相大白也为时不远。可是许某是如何在家中静悄悄的杀害妻子,并且避开摄像头将尸骨运出去的呢?
笔者结合警方近日来透露的信息,将整个案件进行梳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徐某的运尸过程做了以下推理:
作案时间:7月4号晚上至凌晨
来女士失踪时小女儿是在家的,所以来女士的失踪时间丈夫无法隐瞒,而作案时间也一定在4号12点至第二日凌晨这短短几个小时内。
作案手段
一、网购安眠药迷晕妻子。
为了避免深夜作案时产生大的声响而被邻居发现,许某提前网购了安眠药给妻子服下,让妻子处于熟睡状态。
关于这一点是可以官方证实的,搜查时在来女士的家中发现了安眠药。介于安眠药为处方药,没有医嘱不得购买,单是这一点丈夫的嫌疑就很大。
二、以枕头蒙头杀死妻子。
吃了安眠药的来女士如同待宰的羔羊,手无缚鸡之力,许某直接使用枕头闷死了来女士,避免了其他的的麻烦。
在此有一点,很有可能,来女士的女儿也被嫌犯下了安眠药,否则在杀害来女士过程中,极有可能被女儿发现。
三、当晚立即进行分尸,并将绝大多数身体组织冲入下水道。
杀害来女士后,许某立即对来女士进行了肢解,从而营造来女士凭空消失的假象。随后许某将机体绝大多数的皮肉组织,软组织,内脏,器官等被切成小块冲去下水道。
对于一些难以切割并且无法从下水道冲下的硬组织,比如骨骼等等,被许某装在一起,用行李袋打包,由第二天再找机会抛出。
四、分尸后清理屋内痕迹,并于第二天外出抛尸。
天亮后,许某并没有马上报案,而是凭借自己侦察兵的本事,将家里所有作案痕迹清理干净。
随后,再借助自己在小区当保安的便利,避开了监控器,将已经打包好的骨骼组织抛到外面。
至此。来女士彻底从家里“凭空消失”,许某也可以放心去报案。
‘是否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笔者更倾向于另外一种可能,来女士并没有被分尸,而是被整体扔进化粪池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死者女儿在家里,邻居都有人居住,夜深人静的凌晨,想在家中对来死者进行分尸而不被别人听见,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以说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无论是用刀具或者锯子,还是用电切割,都会有巨大的声音,而这一定会惊扰到邻居。
第二、警察在死者消失后第一时间就对家中进行排查,纵使嫌疑人有侦察兵的经历,但是想做到不留任何痕迹,绝非易事。
更何况,在排查过程中,警察派出多条警犬,再多的水,再好的清洗剂,也不能将死者身上的气味彻底消除。
来女士是丈夫趁着夜色,借助保安的职业便利,逃避监控。整体扔进化粪池。
第三、也许嫌犯的确非同凡响,利用各种手段将死者分解,但想通过抽水马桶将一个成年人冲下去,估计马桶也会堵塞。
而在冲水的过程中,会有大量的水流,邻居一定会有所察觉,而这些都会在警察调查时发现。但是警察直到昨天才将嫌犯强制拘留,可以猜测,邻居并没有发现异样。
综上,嫌犯很有可能只是将死者谋杀在家中,但尸体并没有在家中处理,而是利用在小区工作身份,成功躲避所有摄像头,将尸体整体扔进化粪池。
而在20天后才被发现时,化粪池本身具有强腐蚀性,加之抽粪车抽取过程对尸体袋破坏,所以警察只能发现部分身体组织。
结语
来女士的遇害,让人十分惋惜,特别是其丈夫被认定为嫌犯,很多人心理五味杂陈。
在金钱和财产面前,十几年的感情说破就破,相濡以沫的妻子说杀就杀,不知道嫌犯为何如此绝情和冷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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