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做过的案件,一些当事人呢,会犹犹豫豫,摇摆不定;还有一些当事人呢,为了报复对方,盲目争取,最后受伤最大的,反而是孩子。今天,王律师就针对子女抚养权问题,给大家三点建议。
1.一
争夺抚养权的夫妻当然是喜欢孩子,因为如果得不到孩子抚养权,就意味着骨肉分离。离婚是解除了痛苦的婚姻,一拍两散或许是一种摆脱痛苦的解脱;但是如果骨肉分离,却是给自己造成新的痛苦。所以他们都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但是有的人可能还有其他想法,比如得到孩子抚养权就可以分到房子呀,比如只有一套住房,双方都想要,如果得到孩子抚养权,法院会把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有的,就是不想让对方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就怕孩子一旦归了对方抚养,将来孩子就会对自己疏远甚至由于对方对孩子灌输自己如何不好的负面影响,使孩子对自己仇视。等等。
不过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要比那些双方都不要孩子的夫妻要好得多。
孩子不是哪一方的私有财产,所以离婚时尽量本着对孩子成长教育更有利的原则考虑。无论归哪方抚养,双方仍要同心协力抚养教育好孩子,给孩子以正面的教育和影响,让孩子将来成为阳光、积极、向上的人。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父母的言行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离婚了也都要善待孩子、善待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