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质的婚姻,还有一个俗名,叫等郎婚。通常是在自己有了子嗣之后,买进或者抱养别人的幼女作为养女,等长大成人之后再与自己儿子成婚。
也有的人即使目前没有孩子,
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质的婚姻,还有一个俗名,叫等郎婚。通常是在自己有了子嗣之后,买进或者抱养别人的幼女作为养女,等长大成人之后再与自己儿子成婚。
也有的人即使目前没有孩子,也先买进或者抱养别人家的女孩子做养女,准备生子并成人后再为其完婚,以免儿子成人后再娶妻有高额的彩礼,同时也能为自家增添劳力,而且也是无偿的,一举两得。
说到源头,得推到周代所实行的媵制,当时就有夫人之妹或侄女往往年幼就随同姐姐或姑姑出嫁;
而到了秦汉以后,帝王每每选贵戚之幼女进宫,待成年后为帝王妃嫔,或赐予子弟为妻妾,这也是童养媳的一种表现。
“童养媳”的名称,起于宋代。元、明、清时,养媳就从帝王家普及到平民社会,小地主或平民,往往也花钱财买来,以节省聘礼。由于女家贫寒,养媳年幼,往往很多遭受虐待者。
关汉卿《窦娥冤》中就有年幼的窦娥,即因其父父债,而入蔡婆婆家为养媳妇。
说到童养媳,还有一种,那就是本来自己早已成年,并且已经结婚,但也要收养幼女,待她长大后与自己结婚,不过这不是中国,而是在拉丁美洲,尼亚瓦人,他们实行一夫多妻制。而中国的童养媳,那是旧社会的产物,现在已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