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质的婚姻,还有一个俗名,叫等郎婚。通常是在自己有了子嗣之后,买进或者抱养别人的幼女作为养女,等长大成人之后再与自己儿子成婚。 也有的人即使目前没有孩子,
这只能证明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一个过程,贫穷与落后带给了当时小女孩的无奈和低下的地位,当然主人家也不是家财万金,又没有血缘关系,也可能是青梅竹马,顺理成章倒是更好。怕就怕长大之后各有所爱,所以童养媳在当时社会好坏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