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高育良被判刑的原因是什么?

去年大火的《人民的名义》塑造了很多经典人物,其中的高育良本来是一个学识渊博、一身正气的人,最后却因为没有经受住美色诱惑而堕入深渊,最终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1 07:26:50

去年大火的《人民的名义》塑造了很多经典人物,其中的高育良本来是一个学识渊博、一身正气的人,最后却因为没有经受住美色诱惑而堕入深渊,最终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滥用职权罪

赵瑞龙为了通过美食城项目的审批,派高小凤对高育良进行色诱,最终成功将他腐蚀。这个色诱行为不能单独认定为行贿受贿,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只有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才算贿赂,而单纯的性贿赂并不算贿赂,因此他并不构成受贿罪。

当然,高育良利用职权为赵瑞龙的美食城项目大开绿灯,致使其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项目通过审批,是构成滥用职权罪的。

受贿罪

高育良和高小凤秘密结婚以后,赵瑞龙送了一套别墅给高小凤,高小琴后来设立的信托基金的抚养对象也有高育良和高小凤的孩子。无论是高育良的妻子还是高育良和孩子,他们的利益都和高育良紧密联系,甚至可以说因为高育良的职务便利,他的妻儿才能收到这些好处。而对于这一点,他和高小凤都应当清楚。

在司法实践中,行贿人将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的,如果该国家工作人员知情的话,他和配偶就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因此,高育良最后被法院判决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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