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楼主提出的问题,在现实的婚姻中,女方不同意生育,男方坚持要生育,为这个问题闹离婚的大有人在,你也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在离婚上理由是充分的,也是夫妻发生的不可调和的
谢谢邀请;楼主提出的问题,在现实的婚姻中,女方不同意生育,男方坚持要生育,为这个问题闹离婚的大有人在,你也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在离婚上理由是充分的,也是夫妻发生的不可调和的矛盾,法院就是本着调解的原则,也奈何不了这样的夫妻。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个人的婚前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所有,并不因为结婚而改变个人所有的性质。夫妻生活在一起,婚姻期间内用双方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现金,都属于夫妻同财产,离婚时,各占50%的分割权利。
由于你们闹的矛盾,不存在过错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依法没有向任何一方倾斜的理由,你的担心就是多余的。
如果是你向法院提出离婚的,婚前你个人的财产永远是属于你的,婚后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各占一半的权利。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提出条件要你拿出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独占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作为离婚交换的条件的话,这是赤裸裸的以婚姻实行的诈骗行为,应该坚决拒绝。法院在做不通女方生育思想工作后,会为你主持公道,解除婚姻,财产的分割也是公正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