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称妇女丈夫与其发生关系,属于“你情我愿”还是“强奸”?

是强奸没跑了,这个是小编法考的时候刑法老师提到的经典题目。
当然也有经典的案例,大家也可以去搜一下。
男子熬成妇女丈夫系使用其他手段(欺骗),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也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8 17:01:31

是强奸没跑了,这个是小编法考的时候刑法老师提到的经典题目。

当然也有经典的案例,大家也可以去搜一下。

男子熬成妇女丈夫系使用其他手段(欺骗),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也应当被认定为强奸。

即便犯罪主体通过冒充妇女丈夫的手段与被害人发生关系,虽然妇女没有“反抗”,犯罪主体也没有采用暴力等胁迫的方式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但是“欺骗”仍然属于“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只不过妇女没有反抗是因为被蒙蔽了而已,说的通俗一点,不反抗并不等于“不想反抗”,因此还是能构成强奸罪的。

当然,被害人必须要拿出真凭实据证明自己是被男子欺骗和蒙蔽了,在犯罪实施者的误导和欺骗下才没有反抗,这才是导致两男子构成强奸罪的主因。 而现实中,倘若女子出于其他目的,以“误以为是自己的丈夫”为掩护,自愿与他人发生关系,只要男子能拿出相关证据,那么就不构成强奸,最多算是道德层面的问题。

综上所述,“欺骗”与“胁迫”无异,都是违背妇女意愿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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