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深圳某家长先送礼后举报事件,显然是将矛头直指那些对老师居心不良的人,同时也是向广大老师发出最强音——身正则不怕挖坑。但是这里问题来了,老师如何做到身正呢?评
首先回顾一下家长“挖坑”给老师“送礼”。
深圳一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以前一直和班主任以闺蜜相处,互送礼物,但家长每一次送礼的截图保留下来。
家长希望她的孩子能够当班长、获得表彰等,但是班主任一直公平公正对待班级,家长怀恨在心,并举报了家长收礼的“证据”。
思考:
一、公务员、教师等,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不得收受服务对象礼物、钱财。工作中,遇到再熟的人,哪怕是“闺蜜”,也不能接受其礼物。
二、“挖坑”之人真的可恨。做人做事都要光明正大,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暗中使坏,这些人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很少很少,但是的确存在,每个人都特别憎恶阴险狡诈之徒。
三、人民日报这篇文章说得很好,作为教师,应该严守底线,谨守职业规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