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顾名思义:过早的恋爱。
早恋一般指未进入大学阶段的青少年发生之间的爱情,特别以中小学学生为主。基本可以说未成年人和异性交往的过程就是早恋,而在大学时期,学生普遍的年
早恋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认为大部分不属于早恋。
在研究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确定,早恋的定义是什么?
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年轻人认知不足,社会经验不够,对未来的想法太单纯,太简单,不足以支撑自己的恋爱,这样的状态可以称之为早恋。他们的部分认知是不成熟,可能会对自己的未来造成不好的影响。
画个重点,年龄太小,经验不足。
从我们部分家长和老师的角度来看,把精力花费在谈恋爱上,影响或者有可能影响到孩子的学习成绩,这样的情感关系就叫早恋。
再画下重点,精力不够,影响学习。
如果我们用第一个定义来看,早恋是跟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有关,和年纪无直接关系,和是否上大学也无直接关系。
这个不可能作为评价早恋的条件。
如果我们用第2个定义来看,在大学之前谈恋爱100%的属于早恋了。除非你有特别开明的家长和老师,而且是孩子双方的家长都是这样开明,有比较先进认知的。但是这个概率比较小。
所以从这个方向来看,在大学之前谈恋爱,就一定是早恋了。
但是第2个定义和逻辑里面存在一个bug。一般拿这样定义早恋的家长和老师,会觉得孩子参加完高考进入大学之后,马上就要进入恋爱状态。不然家长会急的要死。
这样的孩子很多会出现不早恋,不会谈恋爱,不喜欢谈恋爱的状态。在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之后,直接进入相亲阶段。
这种状态的改变,当事人会特别痛苦,特别迷茫。人生在某些问题上会被完全操控。缺乏自主控制力。
所以说第2种的定义是非常错误的。
最后再说一下咱们的结论。在大学之前谈恋爱,八成不属于早恋。如果早恋,需要的是理解和疏导,而不是镇压和禁止。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