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论东印度公司之前,首选要理清一个相应归属问题。荷兰商人是首先设立东、西印度公司的,以政府作为第一股东,主要从事一系列的商业性活动,且组织较为松散;随后才有了英国设立东
在谈论东印度公司之前,首选要理清一个相应归属问题。荷兰商人是首先设立东、西印度公司的,以政府作为第一股东,主要从事一系列的商业性活动,且组织较为松散;随后才有了英国设立东、西印度公司,而英国东、西印度公司与其说是公司,不如说它是一个以王权形式行使剥削的殖民政策的粗鲁组织。在整个16和17世纪时期,东印度公司的效益以及影响力更大,所以英国东印度公司常被人提及。
英国东印度公司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关联并不紧密,只能说两者是基本处于同一个时代,且他们的活动范围较为相似,但主要活动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至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垮台,事件因素有很多,综合来说不外乎以下三点。
第一,时代因素。在17世纪时期,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仍然处于一个商业垄断时期,工业资本的萌芽已然对东印度公司的这种老旧模式产生了极大冲击,使得商业资本丧失了它过往的统治力,也为英国东印度的消亡埋下隐患。
第二,自身因素。商业资本的大行其道最易滋生的就是贪腐风气,而英国东印度公司殖民时期之久横跨一个多世纪,后期更是存在严重人员贪污,因为殖民幅员较广,贪污成为了一件常见而又不易被处置的行为,这使得本就处于危机时刻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更加岌岌可危。
第三,殖民反抗。英国东印度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有着本质区别,其殖民性质更甚,且在殖民地中横征暴敛,使得殖民地人民奋起抗争,起义事件频繁,英国东印度在不断的镇压起义当中无形的瓦解自身影响力,钱财耗费巨大,越是镇压遇到的反抗也越加激烈,恶性循环之下更是导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破产消亡。
在人类文明史上,英国东印度公司扮演的绝对不是良善之辈,相反它的存在使得整个印度以及部分亚洲地区遭受到了极大的破坏和屈辱的殖民经历。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消亡是必然,如果说类似东印度公司这般商业资本的存在,是为了通过用殖民的方式掠夺不属于本国的财产,那么这样的旧时代行为是野蛮和未开化的,纵然披上“公司”这般现代化的词汇,也掩盖不住它血腥的事实。这正是,世纪交汇大杂糅,文明和谐共长久,若是殖民掠资本,不若一火共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