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场枪决,医法鉴定死亡,而后家属把人救活了,请问还要判死刑吗?

刑场枪决,法医鉴定死亡,而后家属把人救活了,请问还要判死刑吗?
这种事情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
死刑执行分枪决和注射两种方式。
先说枪决。枪决,一般是用短枪或步枪,对着死刑犯的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3 12:57:25

就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及执行监督实施机制己经相当完善的情况下,出现了己被实施刑场枪决的人被救活的情形,不能说绝对不存在,但可以说某出现的概率低到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没有什么现实意义。既然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本人也就简要的说出自己的看法。

首先得声明,就我所知,就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过这样的案例出现;我也不知道有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只能从法理的角度发表个人看法。

这种死而复生的案件,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单位无过错,是死者个体特异;二是执法单位有过错造成的。前者,可能得重新建造一个补救机制预以解决;后者,启用错案追究机制解决。

——在执法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活着的死刑犯的处理,显然得由最高政法部门,及相关的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出实施办法,然后按规定变成法律后,依照新的法律规定解决。

——在执法单位有过错的情形下,依据有错必纠的规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错案进行重新审判。当然,在这个程序中,案犯是否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就另当别论了。

简而言之,被现场己被执行抢决的人没有死,对这人如何处理,根据执法单位是否有过错,可分为创法处理及适用现行法处理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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