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踪女的事,可不可以提醒当地警方查查她家那几天的用水量?

当然可以查用水量,也算是一个办法之一。杭州失踪女这件事确实很让人迷惑,真相到底是什么样子,我们都不知道,网友们也纷纷说出自己的看法,什么样的说法都有的,有人说这是一个恐怖游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4 11:06:16

不少网友怀疑来女士在家遇害,后被毁尸灭迹。从而建议警方查看来女士家的近期用水量。

网友怀疑,既然已经回家,又没有发现“出走”的迹象,来女士是不是已经在家遇害?随后被分尸碎尸,通过卫生间便器排水口,开水冲走碎尸残渣?

假如近期用水量异常,说明存在这种可能。

个人认为,在家遇害值得怀疑,但以常规手法,在家中处理尸体的可能性不大。

这么大一个人,在家中被毁尸灭迹,难度很大,而且,这么大的“工作量”,应该瞒不住警犬。

其二,家中还有孩子,警方应该已和孩子有过沟通。大人可以撒谎,孩子对警方撒谎难度很大。警方不会单刀能直入与孩子交流。所以,事前为孩子设防是徒劳的,警方从侧面打听,即使孩子有意防备,也很快露出马脚。

眼下,警方的重点是找人,而且重点搜查来女士居住楼栋。警方这个举动好像在告诉人们,来女士极有可能躲在周边某个地方。

本人怀疑,无论来女士活着与否,来女士的失联,80%以上是熟人做案或有熟人协助。这个协助人,对本栋楼的监控摄像布设十分熟悉。包括对摄像头的覆盖范围的拿捏。

如果通过搜查后,来女士的家人被排除,本栋楼的住户也可以排除。因为本栋居民出来活动,物管应该有所发觉。而且,本栋居民对摄像头的覆盖范围拿捏不会这么准确:在有限的空间内躲过摄像头。

当来女士的家人和邻居被排除后,剩下的,就很好排查了。

来女士“外出”的几个疑点:

(一)、来女士夫妻是分房睡还是同房睡?

如果是分房睡,老公起床上厕所,怎么知道来女士零点在床上?

零点上厕所,大多数是被尿憋醒,上厕所往往是朦朦胧胧。上完厕所很自然就回到自己的床,这个时候极少去打扰对方。

如果是同房睡,男人因顾及女方睡眠或怕对方埋怨,上完厕所赶快睡觉减少声响,避免干扰对方,是人的正常反应。这个时候再去看手机看时间,就很多余了。

(二)、监控不到的地方,空间应该不是很大。假设来女士是被害后带出去,不走寻常路,不走正门,又不被人发现,这个过程,难度很大。

基于以上因素,如果来女士活着离开小区,应该是很配合协助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不被监控抓拍。

如果是遇害后才被人带离,一个人带着尸体很难独立完成整个过程。

(三)5日失踪,6日单位电话查问来女士去向。毁尸灭迹时间明显不够。

夜深人静,楼上住户使用厕所,楼下都有感觉。楼上杀人毁尸灭迹,楼下没有听到动静,不可能。

晚上不好毁尸,白天一天的时间够吗?

不够!骨头不可能在一天时间内处完全处理掉,何况,家里还有人。除非使用化学物?

(四)、家属迟迟不向警方报案,是不是因为来女士之前也有过类似不告而别的经历?家属不想把事情公开化。

出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考虑,希望来女士自己回来。而早早报案,弄得世人皆知,夫妻双方都不好收场。

但,这次出去时间太长了,不得不报警。

这样理解家属迟迟不报警,有无说服力?

如果以上假设成立,家属不在第一时间报警就可以排除了。

根据设计习惯,大楼左右两边山墙都没有窗户与阳台。大多数大楼的左右山墙都是全封闭,从天台一条直线下到地面。

由此,大楼两边山墙往往不安装有摄像器材。来女士一案中,如果存在以下这种可能,尸体或人从山墙边往下吊。下到地面后,再翻过围墙外出。

假如是这样的话,人如何避开摄像头上天台呢?

在家中以常规手法处理尸体往往会留下痕迹。来女士案,和发生在美国的章莹颖案有无相似之处?

结语:警方重点搜查周边区域所有地方,说明一个问题,即使来女士已经遇害,尸体离案发现场也不会太远。因为报警后,转移人或尸体已经受限。

警方近期举动留给公众最大悬念:搜查周边区域一无所获,还在继续搜查。

也许,来女士就在小区周边某个地方呆着。但,意外可能性大于安全。

章莹颖失踪案,案发初期,美国警方也是重点搜查周边区域。

如果来女士案和章莹颖案类似,来女士失踪案,如近期内有所进展,除非有奇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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