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不会,但仍然存在被引渡的巨大风险。无语,气愤,无奈啊!被“软禁”544天的孟晚舟,依然不能回国,虽暂时未被引渡,但局势对孟晚舟更加不利。
具体情况
加拿大法院裁决孟晚舟案符合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等了一个晚上,却等来一个令人愤怒和失望的消息!加拿大法院作出的裁决是,孟晚舟构成“双重犯罪”的标准,意思是判定孟晚舟同时违反了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律,意味着孟晚舟仍然被“软禁”在加拿大,不能获得自由。
当然,孟晚舟还不会立刻被引渡到美国,案件则是进入到下一阶段,孟晚舟的律师团队将把申辩重点转移到“孟在温哥华机场时人权被侵犯”上。听证会定于6月份举行,宣判结果将在9月或者10月。届时审判结果不利的话,孟晚舟仍有多次上诉的机会,只是这场官司可能会持续数年之久。
那么,加拿大执法部门究竟侵犯了孟晚舟的哪些人权?
第一,拘捕孟女士是由加拿大皇家骑警、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美国FBI三部门互相配合完成,说明这件事是事先就计划好的。
第二,加拿大皇家警察在没有拘捕令的情况下,故意以“例行入境检查”为名对孟女士实施非法扣押。
第三,加警察在美国FBI的指示下,搜查了孟女士的行李,扣押其手机和其它电子设备,并强迫其交出密码。
第四,在未经定罪的情况下,加拿大警察无视法治精神,作出有罪推定,在公共场合就给孟晚舟女士戴上用于重刑犯人的手铐和脚镣。
第五,孟晚舟在2018年5月做过去除甲状腺的手术,并且有高血压,每天需要按时服药,但加拿大拘留所没有考虑她的身体状况,没有为其提供相应的照顾。
其实昨天,不管是中国民间还是加拿大民间,两国人民都趋向于孟晚舟会被释放的乐观态度,没想到加拿大法院仍然倒行逆施,作出此等不公正的裁决。
从另一个角度也能看得出来,加拿大在这件事情上,既不敢得罪中国,也不敢得罪美国,只能采取一个折中的方案,那就是继续审理,既不释放,也不引渡。加拿大想左右逢源,两面都当好人,估计到最后只能成为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
最后,笔者只想说:孟女士挺住!华为挺住!中国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