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手在战争中是让士兵闻风丧胆的名字,因为他们通常都是用射程很远的武器,在非常隐蔽的地方冷不丁地向你开火,他们猎杀的目标往往都是敌方前线负责指挥的军官或者机枪火力点,以
瓜岛战役以后,美海军陆战队迎来了大换装,淘汰了笨重且需要水冷的M-1917勃朗宁重机枪,换成了质量大为减轻且枪管外部加装散热筒的风冷式散热结构的M-1919勃朗宁中型机枪。
此外,5发弹仓供弹的M-1903春田手动步枪则全都被8发漏夹弹仓供弹的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所取代,班长使用20/30发直弹匣供弹的M-1汤姆逊冲锋枪,全班另有一挺装上两脚架当轻机枪使用的20发弹匣供弹的M-1918A1/A2勃朗宁自动步枪。
此后,部分士官追加了一把15弹匣供弹的M-1卡宾枪,1943年秋季开始,又追加了一把30发弹匣供弹的M-3冲锋枪,一把装上观瞄镜当狙击枪使用的5发手动M-1903A4步枪。
因此,换装以后的美军步兵枪械火力远在日军之上,日军步兵普遍装备的是5发弹仓供弹的38/99式手动步枪,与美军步兵最基本的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毕竟存在有技术代差,在双方士兵近距离遭遇战中,军迷喜欢用美军吊打日军来形容,也是不无道理的。
从好莱坞拍摄的二战题材影片来看,日军尽管作战非常顽强,但手中兵器确实不如美军,美军步兵输出的严密火力, 是二战残酷的夺岛战中,日军死伤惨重非常重要的原因,当然,死于美军舰炮火力和航空轰炸的日军数量更为庞大。
由于美军具备火力上的绝对优势,在近距离作战中,包括日军的军刺冲锋,无疑是自寻死路,因此日军充分发挥了狙击兵的作用,尽量给予美军以杀伤。
或深挖洞,弄个地面上的单兵掩体,先找个隐蔽且视野良好的灌木丛或者地表,伪装好以后爬进去,在丛林战中几乎很难被发现,忍受潮湿和蚊叮虫咬,在洞中当蜘蛛侠,猎杀偶尔路过的美军散兵游勇。
或上参天大树,待在树上,登高望远,用装上观瞄镜的38式步枪(命名为97式狙击枪)猎杀远处或走过路过的美军。
爬树,对于狙击兵来说,实际上是个禁忌,尽管树冠上视野良好,可以给对手造成极大的杀伤,但同时也是一条死路,一旦枪声响起,肯定会暴露目标,成为敌方轻重火力的靶子,等待狙击兵的只有死路一条。
至于日军狙击兵,为什么要把自己拴在树上不留退路,也是出于技战术考虑,同时日军狙击兵自上树之日起,就没有考虑到退路,要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可说吃喝拉撒睡全在树上,为了不至于掉下树来,就用腰带或绳索将自己捆绑在树上。
在热带丛林里,日军狙击兵非常善于伪装,有蓑衣斗篷,加了植物的伪装网,于周边环境浑然一体,加上包裹的枪身,都让日军狙击兵成为绝好的丛林生物。
把高高的树冠当做狙击阵地,此等不要命的疯狂狙击战术,给美军带来了很大伤害,在岛屿争夺战中,中远距离的狙杀非常致命,据战后美军回忆,97式狙击枪的6.5毫米弹丸,在150米距离上,能有效击穿美军的钢盔。
以至于美军见到严密的树冠,都会条件反射地开枪,甚至用火焰喷射器喷一枪,或干脆用反坦克炮来一发,直接把树冠剃个精光,树上有日军狙击兵自然也被打成了碎片,看来美军被日军上树的狙击兵打怕了,吃尽了日军上树狙击兵的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