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款人亲笔所写的借条,出借人为何不能讨还借款?

因为出借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即使起诉,被告会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借人的。出借人败诉,还要承担诉讼费用。当下由于民法典新出台的政策,许多有漏洞的欠条让众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6 10:16:10

当下由于民法典新出台的政策,许多有漏洞的欠条让众多老赖有了可乘之机,及时最后闹到了法院,有些也是不被支持,所以,当下如果有亲戚或者朋友要借钱,以下五种情况的借条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

1.借款用途从事非法活动,因为合法的借贷关系才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若债权人明知对方的借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那么法律将不会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例如走私、赌博和贩卖毒品等。

2.超过诉讼诉讼时效的借条。债券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三年的诉讼时效一过,债权人就丧失了抗辩权。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监护人不承认借条的真实性,那么借条大概率视为无效。

4.有借条但无实际支付证明。因为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存在借贷的协议,但是却不能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发生。

5.借贷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那受损的一方有权利提起诉讼,如若债务人依然在债权人的威逼胁迫下开具了借条,那么此借条并不符合民法典中的公平、平等、自愿等原则。

那么基于上述五点,均属于法律大概率不支持的范畴!!!

(所以,如果有人找大家借钱,一定要擦亮眼睛,要不然自己辛苦赚的钱就讨不回来了!)给大家找了一个借条的标准版,如果不对或者不全面,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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