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指控陈睿通过报假案,诬告陷害侵吞我的150万B站股份。
2015年12月30日,陈睿在徐州食品城摊位上注册了幻电徐州分公司。 2016年3月18日,陈睿本人到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永安派
我指控陈睿通过报假案,诬告陷害侵吞我的150万B站股份。
2015年12月30日,陈睿在徐州食品城摊位上注册了幻电徐州分公司。 2016年3月18日,陈睿本人到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永安派出所报警称高楠楠入侵分公司在联通徐州分公司的机房的服务器,永安派出所当天立案,时隔二天,副所长,这个曾侦破过计算机入侵大案的苏文超带4男1女持“传唤证”闯入我家中,将我带走,并搜查了家和办公室,扣押了我的手机和电脑。22日下午4时,带离上海,去了徐州,逼迫我写下了悔过书,才取保候审。非法拘禁我45小时,在三个派出所里,我连最基本权利请律师都被剥夺了,不能睡觉,冻坐一晚,轮番讯问,根本不谈计算机入侵案由。 后经辩护人调查核实,联通徐州分公司机房里没有幻电公司徐州分公司的服务器,陈睿报了假案,拼凑了我手机、电脑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于是我被指控为职务侵占移送至浦东经侦。而我指控陈睿通过报假案,诬告陷害侵吞我的150万B站股份的报案已被杨浦经侦受理,受理案号:沪公杨(经)受案字:[2018]100079号。
对赌协议≠高楠楠犯罪
诬告的根源是我有股权,但有股权非要致我一个罪名吗? 从徐州回来,我委托律师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于是2016年7月13日被解除取保候审,至时,所谓的我入侵了幻电公司徐州分公司在徐州联通公司机房里的服务器的案件不是没了吗?那么,我没有犯罪,陈睿不是没有理由拿走我的150万股股份了吗?于是再次报案!连续两年多对我轮翻折磨。
B站有两次报案:
1、2016年3月18日 向徐州报假案的时间。
我于2016年7月13日取消取保候审
2、2016年8月23日,向浦东经侦报我职务侵占的时间
而在昨天B站回应中的称的2016年7月,时至昨天,幻电公司或B站仍在不说实话!
你是觉得2016年7月29日你发布的公开信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