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的出现并不是人类文明开始的全部标志。
文明产生的标志,是近年来考古学界和古代史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一般认为不应孤立地把某一标志当作绝对的标准,而应考虑到各族各地
文字的出现并不是人类文明开始的全部标志。
文明产生的标志,是近年来考古学界和古代史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一般认为不应孤立地把某一标志当作绝对的标准,而应考虑到各族各地的具体特征和古物保存的不完整性,寻求较多几个有内在联系的标志,只要有其中一二即可作出正确判断。目前学术界比较推崇荷兰学者鲁克荷恩的判断方法,其标准是在三个基本条件中只要具备其中两个,便可称之为“文明”。
这三个条件是:(1)在一定区域的聚落中已经有好几个互相联系的、人口至少在5000以上的城镇、集镇或城市;(2)已有独立创造的文字体系或借用部分外族文字而形成的自己的文字;(3)已有纪念性的建筑遗迹和进行仪典活动的中心场所。这三个条件都可用实物证,而其内容又反映了丰富的社会发展情况。其中第一条直接与生产规模和经济水平有关。有人估计,以文明产生时的农业生产条件衡量,要保证一人能脱产从事脑力劳动或过不劳而获的生活,从社会整体需要看至少必须集中剥削数十人的劳动,当组成国家时,这类脱产人员必然数以千百计,那么被统治的人口至少在数万以上,而几个5000以上人口的市镇其联系的人口总数大约可与之相当,而且有了好几个这类彼此联系的城镇,不仅说明农工商诸业、私有制已较发展以及它们下面已控制着广大农村,它们之间还会因有隶属关系而出现中心或首要城镇,此即国家中央机构所在之地。
第二条则表明此时已有了较史前时代更为复杂的经济统计、行政管理、文化活动与信息交流,因为文字正是为它们服务的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工具,所以有人说有了文字便有了文明。第三条则表明已存在一区一国的集中管理机构和统治阶级,例如豪华的宫室反映了国王、贵族、祭司等类人物的活动,高大宏伟的神庙、仪典中心、城防工程以及碉堡、监狱等等则是统治人民的象征。因此,这三个条件的物证,都能起“一叶知秋”的标志作用,而三者有其二即可,则是估计到了各地各族发展的特殊性和古物保存的偶然性。
若以此法衡量,我们便会看到埃及和两河流域大约在公元前3500年便开始脱离史前时代而进入文明时代,中国、印度和欧洲的克里特则稍晚一点,大约在公元前2500年至前2000年间进入文明时代,拉丁美洲的墨西哥、玛雅和安第斯山区则更晚一些,约在公元前1000年间进入文明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