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30的高速过路费,让业主有家难回。这种行为涉嫌侵犯二手房业主权利。不管是一房或二房业主,都是楼盘的业主,都是业主委员会成员。这种区别对待政策是一种营销手段,还是法盲,无
每天30的高速过路费,让业主有家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