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种“国际惯例”!不存在判3-0的情况。如果只是裁判自身的问题,对手方面(河南建业)并不存在过错,就不可能会被判3-0,题主说的国际惯例并不适用这种情况。
除非有直接证据证
没有这种“国际惯例”!不存在判3-0的情况。如果只是裁判自身的问题,对手方面(河南建业)并不存在过错,就不可能会被判3-0,题主说的国际惯例并不适用这种情况。
除非有直接证据证明建业方面与裁判联手操控比赛,否则不会出现题主说的情况。就这次事件看,傅明的判罚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如果非说是业务不精,那是侮辱球迷智商。所有人都看到很清楚,这并不是单纯的业务水平问题。业务不精出现误判,没什么不可接受的,但在VAR反复介入、回放下,依然多次坚持错误判罚,就有点让人不好接受了。
原则上讲,山东鲁能俱乐部和山东足协提交的只是反映情况的材料,并不是申诉。因为根据规则,足协是不受理任何有关裁判的申诉的。不过,俱乐部是有权利对裁判的判罚提出异议和意见的,鲁能方面提交的是书面形式的反馈意见,而不是申诉。
像这种情况,中国足协即便认定判罚有问题,最大可能的处理方式就是对傅明内部停赛,基本不会有其他太大的处罚。按足协以往的行事风格,想让足协承认判罚有问题也是难上加难,毕竟裁判是足协招聘的、指定的,若认定裁判有问题,就等于是打足协自己脸。所以,按以往的情况看,即便判罚有问题,足协也不会认。
不管怎么说,比赛结果是无法改变了。不过,这次事件彻底激怒了球迷,自从比赛结束后,傅明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舆论愈演愈烈,各媒体几乎一边倒讨伐“黑哨”,面对如此大的舆论压力,足协还敢护短吗?笔者将持续跟进关注这次事件的进展,希望彻底处理昏哨、黑哨,还中国足球一方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