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挺令人唏嘘的。如果当年威少不离开俄城,他现在或许还是雷霆的图腾,依然能在主场享受山呼海啸的MVP呼声,依然能一手掌握球队的大量球权,打出漂亮的数据。
当他离开俄城,去了
说起来挺令人唏嘘的。如果当年威少不离开俄城,他现在或许还是雷霆的图腾,依然能在主场享受山呼海啸的MVP呼声,依然能一手掌握球队的大量球权,打出漂亮的数据。
当他离开俄城,去了休斯顿,去了华盛顿,也还行,起码不至于被“千夫所指”,起码主场球迷还会支持他,而且,他的确也经常能打出漂亮的比赛,毕竟很多时候还有大量球权在手。
可是,当他决定回到家乡洛杉矶之时,当他决定联手詹姆斯之时,很多事情就不一样了。
其一,洛杉矶是超级大都市,还是好莱坞所在地,本来就巨星云集;而且,湖人又是历史悠久的超级球队,拥有大批的死忠球迷。在这里,威少的“咖位”就没那么突出了,加之效力时间短,没有底蕴,不被球迷认可很正常。
其二,在詹姆斯的球队,威少肯定不可能像以前一样“独揽大权”,而他的打法,一旦没有了“大包大揽”,数据、表现肯定不会太好。当他陷入挣扎之时,失误多、投篮差的短板,就被无限放大——扣篮、突破、传球都不见了,只剩下失误和打铁,不被骂才怪。
现在风传威少休赛期会离开湖人,这对于他来说,或许是一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