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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房屋、土地是农村人的命根子,由历史遗传的风俗,历来都是给儿子传承的,即使女儿心里有不平衡的反应,但目前还真没听说过女儿为争房产土地去打官事的。
假设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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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只发生在农村,而农村居民的个人财产比较复杂,就像本题中提出的财产、房屋和土地,其中土地包含了宅基地和耕地,这些都属于集体财产,只有土地上的附着物属于个人财产,比如房屋、粮食等属于个人财产。
公民有权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父母立有这类遗嘱,只要没有侵害其义务抚养人的利益(即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去世后遗嘱立即生效,任何人都是夺不走的。所以,你要争夺这份财产,如果不属于义务抚养人,将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农村耕地实行的家庭承包制,承包期三十年,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给本组织成员使用。什么时间能确定为本组织集体成员呢?据我所知,集体发包耕地时 ,以发包时的实际在籍人口为依据,包括刚嫁过来的媳妇和刚出生的婴儿。
农村最复杂的是承包期过 后,嫁过来的媳妇和出生的婴儿没有承包地。女儿出嫁后土地带不走 ,其经营权还在娘家,如果嫁在本村组,你可以与集体和娘家协商,把属于你的那份土地过户到你的名下,协商无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如果嫁到外地,你争夺这份权利没有意义。如果土地被征收了,必定有不菲的补贴款,你的户口一直又在娘家,补贴款就有你的一份,你可以与集体或娘家协商,把属于自己那份补贴款领回,如果受到阻扰,你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