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加班典型案例解读——单位实行996,劳动者怎么办?

8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开发布了《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案例一明确指出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内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4 18:20:16

最高院加班典型案例的解读没问题,但网上的曲解不可以!

现在私有企业已经占据中国企业数量的大半,长期以来对加班与否,如何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多少,加班时长多少合适,如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等等也是企业和个人争论不休的话题。

我认为企业以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符合劳动法,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符合企业职工身体健康的加班薪酬制度是必须的!当然还必须是大多数职工认可的(可以采用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并在企业招工时加以表诉清楚。要明确的是企业不养庸才懒汉及以专挑企业制度的缺陷频繁进出各企业的‘职工’。(这类人不少)制度的制定可以报备当地劳动局,从源头上掐断‘职闹’是各企业必须要做的紧要事!

至于网上那些借最高院的解读,加以曲解混淆并达到挑唆职工和企业管理者对立的言论,背后大都不是真正站在职工的立场替职工说话!香港国安法实行以后众多协会的鸟兽散已经很好的说明问题!多劳多得依旧是大多数打工人的基本要求!勤劳致富依旧是中国人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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