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世界艾滋日快到了,你认为"为艾滋病感染者保密"是防艾的好办法吗?

我是一名外科医生,经常有机会接触艾滋病患者,对于艾滋病的检测、诊断和保密原则算是比较了解的。
目前我国艾滋病防治依据的是2006年开始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
里面就有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3 18:55:10

我是一名外科医生,经常有机会接触艾滋病患者,对于艾滋病的检测、诊断和保密原则算是比较了解的。

目前我国艾滋病防治依据的是2006年开始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

里面就有提到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那么就是说,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在无症状、不主动要求检测的情况下是不会被发现患有艾滋的。

那么我们外科一般是什么情况下会发现病人有艾滋的呢?

首先,患者有义务告知医生他的全部病史,注意⚠️这里说的是有义务,但是还是有部分人会隐瞒这部分病史。

所以这样的约束不是强制性的,部分患者有心要瞒,我们是没有办法的。

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给患者开具传染病的检测医嘱:

第一,患者需要输血时。

第二,患者需要手术时。

在进行以上两种治疗时,需要患者进行传染病检测,包括艾滋、梅毒、乙肝、丙肝的检测。

当患者第一次被检测出有以上传染病时,首诊医生要填报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将病人资料上传国家系统。

而初次检测艾滋病病毒阳性的,需要预防疾控部门进行确证实验,这个过程是需要患者签字同意或者拒绝的。

也就是说,患者不同意行确证实验,就不能最终诊断艾滋病。

这类患者需要手术,外科医生仍然要给予手术,但是手术中需要承担被针扎的感染风险。

而患者的病情仍然是保密状态的,我们会告知患者,他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他的性伴侣,而且需要性伴同时进行检测和治疗。

但这样的义务也是没有强制手段的。

最近网络上关于艾滋病群体报复社会,肆意传播艾滋病的帖子很多。

这也暴露出艾滋病的管理确实存在一定问题。

艾滋病相关法律法规的初衷是保护艾滋病病人不受歧视,让他们能自信地回归社会。

但目前的状况来看,大众还是暴露在被感染的风险当中。

希望12月1日又一个艾滋病日到来时,新的呼声能被重视,希望艾滋病的防治管理能有一个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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