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最初为何“造”成这个样子?如果用“杠精”的话回答——那只能去问当年造这个字的人了——别人谁说的都可能不准;若以汉文字学的说法回答,就是现在的汉字,是从殷商时期的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自说自话,分享一下自己的两点看法:
一,远古人的生存极其不容易,活着是一个永远不能被忽视的命题,而造字费时费力,绝非一人一时一世便能轻松为之、触手可及。
二,文字的全面问世,是多少不甘平庸、自强不息的弱者与智者,无怨无悔的用自己的短命、翦陋、智慧与坚持,才成就了那些瑕瑜互见、日臻完善的中华文字。
换言之,你眼里文绉绉的所谓翰墨飘香,只是霓裳羽衣、肤如凝脂、完美献技的嫦娥仙子。而我说的文字本源,则是嫦娥女婴刚刚呱呱坠地时寂寞无依、赤身裸体、满脸胎屎、奇丑无比的糗样子!
有了这两点共识,我们才有接着聊下去的必要。否则你硬说造字是仓颉大爷的一己之力,而我必会全力批驳:去你大爷的!中华文字博大精深,根本就不是仓颉或任何一个恬不知耻的鸟人可以独享专美的!
关于造字,真正的幕后英雄是那些短命、睿智而寂寂无名的大贤与先知,是他们通过自己智慧与青春的生生不息的完美接力,再历经大浪淘沙,这才慢慢形成一套接近完美但却永不完美的所谓中华文字。
换言之,创造文字的真正的风云人物是人民,尽管低到了尘埃里,尽管活得很苦逼,但也过得很真实、很扎实、很尽性、很努力!是这样的一介布衣创造了我们的文字,而不是金色沙龙里那些骄奢淫逸、浅薄无知的超级牛逼!!
在文字的灼灼繁华里,不乏点睛之作,从实用的角度上看,越是常用的字,就越应该做到简洁而高效。
作为狩猎者,原始人的生活更像是一场不期而遇的野火,也许烧着烧着就燎原了,也许燃着燃着就熄灭了。
人需要在点划之间,尽可能准确的表达出人之为人与禽之为禽、兽之为兽的本质区别,所以人类优选了形如跛足的那个字符:人!
沧海桑田,谁也没法确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个人形字符究竟有何深意,但是把人理解为双足行走的动物貌似没有任何问题。
也许有人会挑刺儿:“公鸡母鸡也用两条腿走路啊,怎么不叫公人母人呢?!仅仅因为它们身上长满羽毛吗?那就干脆把毛拔了再说呗!到时候能不能叫公人母人嘞?!”
能不能的可以再商量,但我想说的是,你口口声声说的鸡,其实是一个尴尬的简体,它的本体是:雞,或:鷄,仔细观察一下,你总可以从中看出原始畜牧业中驯化它们的天使:人!
相对而言,驯化禽畜已是很贴近现实的人类的青春期,在此之前,很多最常用最实用的字符早已零零散散或系统全面的出现了,至于这个笔划极简的“人”,说的到底是两足行走之拟形,还是分娩生产之阵痛,那就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但是人生人生、生命生命这样的说法,我们倒是耳熟能详的。人性本真,生而为人,为人之赤子,为人之少年,为人夫,为人妻,为人父母,生生不息!
越是简单的字,越会被赋予极端复杂的哲学价值,大繁至简,大巧若拙!
从一个简单的人字,有人会看到男女合体,有人会看到分裂人格,有人会看到生死诱惑,有人会看到悲欢离合!凡看到的,即是风景。而风景没有对错,没有优劣,因为它遗世独立,护佑真我,若诗若画,如梦如歌。
这恰如月夜行舟,画舫听雨,你愉悦了别人与自我,也便成为胜境天成的一道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