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是一个伪命题。但任何事情不只有一个维度。 黄淑芬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赔偿义务。就是我们普通人理解的老赖,这一点是肯定的。但在过往的很多例子中。在交通事故受伤中的
首先,这是一个伪命题。但任何事情不只有一个维度。 黄淑芬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赔偿义务。就是我们普通人理解的老赖,这一点是肯定的。但在过往的很多例子中。在交通事故受伤中的无责方或者次要责任方。多数情况下认为,钱反正是别人出。积极并且不遗余力的的去治疗,什么都用最好的,最贵的。亲朋好友不遗余力情感上可以理解 但现在的医院的医德值得思考 现实生活中的很多医疗手段,多多少少有一点。过度医疗的情况 也造成赔偿人最后被确定的赔偿金额 甚至无法承受 还有水分的赔偿金额对赔偿人是一种巨大的负担 但对治疗人来说以是否真的有那么大呢?是否真的那么有效呢? 我个人认为 在治疗过程中也应该理性一些。责任人可能还赔得起 过得稍稍超出自己的赔付能力。咬咬牙,东拼西凑也就赔了。 远远超出自己的赔付能力。可能就破罐子破摔了,能拖就拖人赖就赖。不利于事情最后的解决。 当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过错负责。 人需要主动承担责任,这是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定义务 但也要学会风险转嫁 所以,三责险应该保额更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