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作为世界最大体育商业联盟第一,球队无时无刻都要将利益最大化,所以就有了各种交易的产生。从表面看起来球员就像球队的“奴隶”一般,哪一天要是不中用了,球员将被球队任由宰
NBA作为世界最大体育商业联盟第一,球队无时无刻都要将利益最大化,所以就有了各种交易的产生。从表面看起来球员就像球队的“奴隶”一般,哪一天要是不中用了,球员将被球队任由宰割。但是有一种方法却能不遵守这项定理,那就是“交易否定权”,而这项福利可不是哪个球员想要就能要的,全联盟那么多球员能有这项权利的屈指可数。
那么问题来了这项属于球员霸王条款到底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又是从何而来?
顾名思义,交易否定权就是指当球队想要交易或者将你摆上筹码时,必须通过球员本人都同意。要是不答应球队也是白折腾,可想而知这项权利是多么霸气了吧。
那么怎样才能获得该权利呢?一、主动获取
1、球员必须在联盟至少效力8个赛季以上。
这个条件只要是2010年之前的选秀到目前还没有退役的球员,都能满足。
2、球员为签约球队至少效力过4个赛季(不需要连续效力4个赛季)。
这个条件也是非常简单,联盟至少1/5的球员能够满足。
3、球员自由球员时所签合同(延长合同不可)。球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上3条件才能获得该权利。联盟主动获取交易否定权的只有詹姆斯、安东尼、诺维斯基。
二、被动获取
1:受限制的自由球员的第一年自动获得交易否决权。
这个跟大家解释一下与自由球员有啥不同,比如球员A是受限制自由球员,他合同到期了想要一年1个亿的合同。B队想要得到A球员并开价了这份合同,结果A的母队C队也付的起,A只能留在C队了。
2、新秀期到期的球员与母队签下1年合同(1➕1合同包括在内)。
3、合同期1年球员(包括1➕1合同),在合同期满后将会获得早鸟权或者鸟权。
你看波普与湖人一年1200万就是这个满足这个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