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逊,一把发射11.43mm大口径手枪弹的冲锋枪,是上世纪20年代初美国的军品,尽管是他人研发成功,但汤姆逊却最早提出了设计理念,因此,此枪仍然被命名为“汤姆逊冲锋枪”。
最早投入
汤姆逊,一把发射11.43mm大口径手枪弹的冲锋枪,是上世纪20年代初美国的军品,尽管是他人研发成功,但汤姆逊却最早提出了设计理念,因此,此枪仍然被命名为“汤姆逊冲锋枪”。
最早投入生产的是汤姆逊M1921式,孙中山在美国时,敏锐地发现了此枪100发弹鼓近距离火力非常凶猛的特点,遂进口了数十把,装备其在广州的大本营卫队。
在陈炯明发动军事政变时,孙中山的卫队凭借数十把汤姆逊M1921式冲锋枪的强大火力,成功撕开了叛军的封锁线,掩护孙中山夫妇登上停泊在了珠江口岸的海军永丰号炮舰到达上海脱离险境。
除了那只100发的弹鼓以外,汤姆逊M1921式还配备有50发的弹鼓,此枪结构非常复杂,以至与美国军队拒绝装备,反倒是黑帮大量购买,用于美国禁酒期间,街头火并,抢占地盘,赚取走私酒的红利。
美国警察发现芝加哥等地的黑帮,在街头抢地盘时,就使用这把100发弹鼓供弹的汤姆逊冲锋枪,于是,就少量采购了一批,装备警察使用。
二战开始,英法联军吃了德军MP系列冲锋枪的苦头,苦于自己手头只有火力稀薄的手动步枪,而没有火力凶猛的冲锋枪,就向美国订购了大量汤姆逊M1928式冲锋枪,以及数亿发与之配套的11.43mm大口径手枪弹,令美国的汤姆逊系列冲锋枪在外名声鹊起。
太平洋战争爆发,美军参与了对日德意三大轴心国的战争,军队开始大量订购汤姆逊M1928A1冲锋枪,1942年开始,M1928A1被命名为汤姆逊M-1式冲锋枪,不久,其改进型号被命名为汤姆逊M-1A1冲锋枪。
美军配发的汤姆逊M-1/A1舍弃了笨重的100/50发弹鼓供弹,前期采用了1只20发直弹匣供弹,后期又开发出了30发直弹匣,以方便美军携行的同时,提高汤姆逊M-1/A1冲锋枪的火力,使之能于德军装备32发弹匣供弹的MP-40型9mm冲锋枪相抗衡。
由于口径相同,对于机匣从汤姆逊M1921式开始,就基本上没有什么动过,主要改动是降低此枪的射速,由先前的每分钟800发,降至每分钟700发、600发等。
汤姆逊从M1921式开始,到M-1928/A1式,以及汤姆逊M-1/A1,后期研发的20/30发直弹匣,与最早开发的100/50发弹鼓,都是可以用来通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