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以南,“我的媳妇”一般是指“我老婆”,还是“我儿子的老婆”?

媳妇,是指儿子之妻。
“媳妇”的“媳”字,是唐宋以后才造出的新字。古时写为“息妇”。
“息妇”之“息”,是子女、子息的意思。例如《战国策 · 赵策》之《触龙说赵太后》: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0 01:04:27

称谓上南方更能代表汉人一些,前段时间“外婆/姥姥”、“外公/姥爷”之争,其实“姥姥”或“姥爷”都是胡化的称呼,而汉族人自古便称自己母亲的父母为“外公外婆”。再说“媳妇”,根据字面解释,“媳”是指“子、弟及其他晚辈的妻子”,所以“媳妇”也就不应该用于称自己的妻子,通常特指自己儿子的妻子。北方称“媳妇”是自己的妻子应该是受到了胡人的影响,众所周知胡人伦理道德观念淡薄,女人会被看做财产是可以继承的!称自己老婆为“媳妇”的,没觉得哪里不对吗?比如扒灰…相比之下在长江以南地区,“媳妇”主要指代儿子的妻子,而对自己的妻子则称谓各异,各地没有统一的说法,就湖南来说,有称“堂客”的,书面都称“老婆”或“我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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