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回答过类似的问题,这里重新总结一下好了(引用些原文,但不影响阅读)。
目前国内一些地方传闻,缠足与朱程理学有很大关系,多以明清书籍记载为证。比如《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
天台观宁波对于中国古代妇女的裹脚有话要说。准确的说是对幼女的裹脚,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一种糟粕,是男权主义对女性的迫害!
要说开始于何时,背锅的是大名鼎鼎的南唐后主李煜,此主多情,女皆爱之,唯有标新立异,才能承圣上施恩。于是有妃子在金莲台上踮脚跳舞,由于舞姿优美,有人在走路时也模仿,一个好方法因运而生,用布,裹脚能达到目的,催生了全民学习。
天台观宁波就不明白了,鲁班的传人为什么当时不造高跟鞋而去造什么高跷?是因为后面有大V在当推手,此大V是大宋的理学大师,姓朱名熹朱夫子朱子是也。朱子家训大家应该听说过,朱老先生是开创理学新时代的领军人物,学术相当经典,我们要学他老先生好的一面。今天不好意思也要扒一扒老先生的爱好,不喜勿喷。朱老先生早年就对女人小脚有兴趣,朋友们聚会喝酒,如有名伶作陪,必定要其脱下三寸小鞋,放酒杯于鞋中,倒满美酒,行过酒令,输者手捧三寸金莲杯,一饮而尽,好不快哉。
由于上层社会的钟爱,引导了潮流。古人莫不以小脚为美。每逢迎娶新妇,众人酒酣之后,闹新房要看新娘子小脚,愈小愈美。容貌胖瘦反到不重要。
而裹小脚,只有大家大户才有人力物力支持,小姐们出身娇贵,但三四岁就要受苦了,但也有晚几年的,最大不超过十二岁。因为十三岁可以出嫁了。裹脚的痛苦穿高跟鞋的女士可以体会到,天台观宁波在此不多言了。
话说到了满清入关,要求汉人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汉人也只能顺从,而对于裹脚却禁而不止,发展到旗人也学起来,由此可见裹脚文化的深入民心。
至于慈禧太后下旨放脚,反应寥寥。到国父孙中山先生下总统令,才大部分城市人放弃裹脚,而乡下农村,还是有很多人在裹脚。天台观宁波小时见过小脚老奶奶走路,颤颤巍巍,心生怜之。隔壁有一“多嘴婆”,是本人真正意义上的启蒙老师。多嘴婆就是她的名号了,全村人一致封的,她的全名没人提起,主要是她话多在理,无人辨驳。多嘴婆出身大户人家,七岁开始裹脚,当时她已开始认字,江南地区新文化早有传入,多嘴婆已经知道反对裹脚,家里不许,直到八岁,多嘴婆手拿报纸,对父母宣读大总统令才把裹脚布剪开。但她的脚已经变小,好在没有变形,就象大人长了一双小孩的脚,只是脚板脚趾缩小了,淘气的我会好奇的拿我的鞋跟她的鞋去比大小,怎么大人的鞋还是我的大,把我的头也比大了。小时夏夜乘凉,多嘴婆总会讲故事给我听,叫人难以致信,七十年代末期,在闭塞的山区小村,一位小脚老婆婆,她讲的最多的故事竞然是《格林》和《安徙生》。
所以说真正放开中国妇女的脚是在新中国成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