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亲眼见过奶奶缠过的脚,真的没有“三寸金莲”说的那么好看,反而看着很可怕。
根据现有资料来看,女子缠足应当是产生于北宋中期,兴于南宋时期,经过元、明、清三朝发展,最终大行
很多人认为,最早掀起女性缠足之风的,是南唐后主李煜。这位诗人皇帝据说曾有一宠妃名曰窅娘,窅娘姿容妍丽,能歌善舞,更有一双玲珑纤巧的小脚,据说当年李煜曾在宫中筑起一座高达六尺的金莲台,周围饰以珠宝缨络,台中铺满了新采的莲花,以锦帛缠足的窅娘就在这座莲台上且舞且歌,恍若凌波仙子一般,深得李煜宠幸。为于固幸邀宠,窅娘索性在平时也裹紧双足,以此俘获皇帝的目光,而后宫众妃嫔见状也纷纷效仿,一时渐成风尚。
目前学界一个普遍的看法是,缠足之风真正兴起实在宋代。宋代的许多文人士大夫都对当时兴起于女性之中的缠足之风大加褒扬,此后,女性是否缠足,缠得是否小巧周正,也随之成为男权社会评判美女的一项重要标准。在达官显宦们眼中,瘦、小、尖、弯、香、软的女人小脚,直接影响着他们肾上腺素的分泌,只有把玩抚摸女人的玉足,才会找到一种生理的快感。据说清代有个叫方绚的人,曾专门写过一篇《香莲品藻》的文章,将女人的小脚分成了五式、三贵、九品、十八名等不同的等级,甚至连她们的洗脚也认为有十二宜、三不可无、四不可言之妙,十足一个疯狂的“恋脚癖”;而清代的李渔,更是将女人的小脚视为调情的工具,在他的《笠翁偶集·手足》中,他认为“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更邪辟的当数以妓鞋行酒,这是一种大行于清代的酒桌游戏,陪酒的妓女需将小鞋放在桌上供酒客们传递,传递时执鞋的酒客都要数着初一初二以至于三十的日子,而他们执鞋的姿势也要随着时日的不同按规定进行变换,或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持鞋尖、或执鞋底,或平举、或高举,这期中如有错误,则要在鞋中放置酒杯罚酒。在一片淫声浪语中,女人的一双小脚已然成为男人们纵情声色的玩物。
正是由于以男权为中心的推波助澜,“三寸金莲”越来越象一粒被异化了的种子,在中国封建女性心中根深蒂固成致命的风范。纵览中国的缠足史,我们看到,宋代是这种陋习的发韧期,到了元代,“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已经形成,而明代,缠足之风愈发不可收拾,据说明末张献忠攻占四川,曾大肆屠戮蜀民,当时被跺掉的女人小脚,推积如山,号称“金莲峰”,可见在当时的四川,女人缠足已成常态;到了清代,这种畸形的风尚已经不可救药,当时的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山西等地都是著名的小脚“产地”,其中尤以山西大同为最,据说每年的四月初八,当地女子不论长幼,全都脱下鞋袜和裹脚布,将一双小脚搭在凳子上,供过路人观赏,在人们的赞美声中,女人们陶醉于自已身上的这件“艺术品”,全然不觉,她们已经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可悲的祭品。
当然,已经麻木于这种病态审美之中的女人们,永远忘不了在她们童年时代所经受的肉体与精神的双重痛楚。一个女孩子,最早四五岁,最迟七八岁,就要在父母的逼迫下,开始接受这种惨不忍睹的酷刑了。清人宣鼎在其《夜雨秋灯录》中曾云:“母之于娇女也,虽爱若掌上明珠,独缠缚又趺,如酷吏之施毒刑,曾不能少加顾惜。”为了女儿将来能嫁个好人家,他们必须将手伸向女儿柔嫩的小脚。在用热水烫过后,女孩儿们的脚趾会被使劲向里扣合,同时在脚底抹上明矾,再以浆洗过的裹脚布将热腾腾的双脚一层层缠起来。在燠热的夜晚,那双受压迫的双脚根本无法让女孩子们成眠,而随之而来的溃烂脓肿更让她们经受着痛苦的煎熬。在长达数月的包裹定型过程中,女孩子们的脚趾在渐渐畸变,几乎与脚跟相连,而所谓的脚弓早已严重变形,高高拱起。当这些受刑的女孩穿的鞋子越来越小,越来越紧,她们便如同完成了生命的涅槃,在第二性征未出现之前,率先通过一双小脚迈过了成为女人的门槛。当然,并不是每个女孩子的缠足都是这样顺利,更多的时候,她们的父母不得不借助一些外力加速双脚的畸变:利用竹片的挤压,可以让她们的双脚更像一双玲珑的肉棕,而在脚底裹进一些碎瓷,则可让皮肉出血溃烂得更快……毫无疑问,缠足是每一位中国封建女性在少女时代的恶梦,但唯有经历过这样的恶梦,她们,才有继续做梦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