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漠北草原上历来是游牧民族的天堂,其中的奚族曾经在史书记载中存在千年。奚族属于东胡一系,源自鲜卑诸部中的宇文部。而有匈奴血统的宇文部的习俗与其他鲜卑有着显著的区别
导读:漠北草原上历来是游牧民族的天堂,其中的奚族曾经在史书记载中存在千年。奚族属于东胡一系,源自鲜卑诸部中的宇文部。而有匈奴血统的宇文部的习俗与其他鲜卑有着显著的区别,所以和近在咫尺的慕容部的互相攻杀中灭亡,其中一支演变成库莫奚族(简称奚族)。奚族在绵延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虽然也曾经叱咤风云,但是在大部分时间内都没能建立自己的政权。至于辽国末年的动荡时刻,回离保自称奚国皇帝、改元天复,不过是奏响了奚人的末日挽歌;短暂几个月后帝国土崩瓦解,在金国的刻意打压下,奚人逐渐消逝在历史长河中。
由于同出鲜卑宇文部,同族异种的奚族和契丹一直相爱相杀了千年。到契丹立国,奚族彻底沦为附庸。到契丹末年,契丹贵族拥立耶律淳建立北辽小朝廷;北辽灭亡后,奚族首领回离保首次建立奚族帝国,改元天复;然而面对女真的崛起,如同夕阳余晖一般的奚人帝国仅仅八个月就土崩瓦解了。奚人也被女真的刻意的迁徙打压下,最终消逝在历史长河中。
奚族历史渊源当北匈奴被迫西迁、南匈奴内附中原王朝之后,草原上迎来了势力真空期。鲜卑六部(宇文部、拓跋部、段部、慕容部、秃发部、乞伏部)逐渐强大,但是对中原的向往让鲜卑内部相互攻杀。宇文部与慕容部水火不容,最终建立前燕的慕容部击败宇文部称霸辽西;宇文部被击溃后逐渐消散,余部逐渐形成库莫奚和契丹两个独立的部族。
《辽史·世表》记载:“鲜卑葛马菟之后曰普回.九世为慕容晃所灭,鲜卑众散为宇文氏,或为库莫奚,或为契丹。”
虽然库莫奚和契丹有点同宗的意味,甚至一度比契丹强大;但是由于奚族的领地距离中原王朝和漠北草原更近一些,所以受到中原王朝的打击更大一些。因此奚族屡受打击下,成就了同宗的契丹;虽然在大辽王朝奚族地位较高(仅次于契丹),但是民族独立性渐渐消失,为奚族消失埋下了伏笔。
奚族发展史前文我们说过,作为宇文鲜卑的残部奚族分布要比契丹优越一些,也因为距离中原王朝更近显得更危险一些。当时五胡乱华,北方中原腹地呈现的是城头变幻大王旗的状况;宿敌慕容鲜卑也志在中原,所以奚族在这种情况下反而有机会默默天使自己的伤口,慢慢壮大。但是一旦中原王朝形成稳定政权,除非奚族彻底臣服,否则必然会受到直接的打击。奚族在发展过程中遭受到的直接重大打击就有三次。
先说第一次:趁着中原大乱,奚族在弱洛水南、和龙北的区域(今老哈河流域)繁衍生息;这时奚族是典型的逐水草而居的游牧部族,因善于射骑射拥有天生的战士,慢慢地强大起来。而此时原来与宇文鲜卑还算不错的拓跋部已经建立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同样有南下中原一统北方的雄心壮志。然而攘外必先安内,不扫除后顾之忧后,怎么能安心与后燕争霸中原。于是恢复元气、已经对北魏形成局部威胁的库莫奚就悲剧了,遭受到第一次沉重打击:北魏登国三年(北魏建立的第三个年头,距离北魏和后燕战争转折点参合陂之战还有七年),北魏大破库莫奚。至此一役,刚刚恢复的库莫奚被迫再次蛰伏。
《魏书·太祖纪》卷二,登国三年条载:“五月癸亥,北征库莫奚。六月,大破之,获其四部杂畜十余万,渡弱落水。”
等南北朝对峙阶段,库莫奚又有机会慢慢恢复实力;随着北魏分裂,北齐北周登上历史舞台,隋朝代替北周短暂统一后再次分裂;残酷的中原乱局,让其他政权都顾及不到库莫奚这个远在塞外的部族。所以奚族在唐朝时迎来了鼎盛时期,甚至在唐太宗时期,因为奚族酋长可度者请求内附被赐国性李,封楼烦县公。但是从可度者去世后,奚族对唐朝的态度变得摇摆不定起来。随着后突厥的再次兴起,奚族在突厥和大唐之间不断摇摆,中间还夹杂着奚和契丹的内斗。所以东北地区的奚和契丹让唐朝也很头疼,所以专门设置幽州节度使(后来改为范阳节度使)。安禄山也是依靠防范奚族和契丹的功绩,逐渐做大起了叛乱的心思。安史之乱时,安禄山的叛军中就有不少奚族精锐。
安史之乱被平定,奚族实力被削弱,受到第二次打击。但是这次打击并不致命,奚族依然对唐朝保持了紧张的关系。与同宗契丹相比,奚族显然没有契丹灵活,而且在与契丹的不断斗争中被削弱。在回鹘被崛起的黠戛斯击败后,南迁的回鹘残部乌介可汗因唐朝没有满足他的要求叛唐被杀。而乌介可汗之弟特勒遏念被部众拥立为可汗,纠集了五千之众继续反唐;而向他们提供粮食和牛羊支持的就是当时的奚王硕舍朗,这样的新仇旧恨引发了唐朝的不满,奚族迎来了第三次的沉重打击。节度使张仲武大破奚族军队,奚族一蹶不振;而同宗契丹趁机加紧对奚族的掠夺,盛极而衰的奚族逐渐衰落,甚至后来沦为了契丹的附庸。
《新唐书》记载:大中元年,北部诸山奚悉叛,庐龙张仲武禽酋渠,烧帐落二十万,取其刺史以下面耳三百,羊牛七万,辎贮五百乘,献京师。
奚族与契丹的伴生在唐朝末期中原动荡,各藩镇拥兵自重,成为实际意义的独立王国。契丹加速发展,实力不可小觑;而奚族在契丹的掠夺下,已经处于从属地位。契丹对奚族苛刻和征伐让奚族怨恨不已,部分奚人西迁,导致奚族分裂为东西两部。契丹对奚族的征伐奴役是长期存在的,我们通过《辽史太祖本纪》记载可折射这一现象(辽太祖是指耶律阿保机):
先是德祖俘奚七千户,徙饶乐之清河,至是创为奚迭剌部,分十三县……明年二月,复击刘仁恭。还,袭山北奚,破之。十一月,遣偏师讨奚、诸部及东北女直之未附者,悉破降之
在阿保机时期,契丹征伐奚族各部已经成为常态;但是由于奚族屡屡反抗,辽太祖亲征奚族各部,奚族东西两部都被征服,从此举族臣服契丹。从此奚族基本没有了独立的民族地位,只不过成为地位较高的部族。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手段契丹也用得非常纯熟,名义上给了契丹四大部的地位以及奚王族与契丹贵族通婚的待遇,但是奚族已经开始了被同化的进程。
五年春正月丙戌朔,日有食之。丙申,上亲征西部奚。奚阻险,叛服不常,数招谕弗听。是役所向辄下,遂分兵讨东部奚,亦平之。於是尽有奚、之地。
奚族明明是被迫害被征服的部族,但是由于给了几乎等同契丹“国族”的待遇,就如同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或者抗战时期的伪军一样,居然沦为契丹维持统治的道具。整个大辽200多年的国祚中,越往后奚族的地位越尴尬。
奚族落日余晖后的结局水满则溢、月盈则亏,契丹建立的大辽帝国也到了晚期,已经没落的奚族来了最后一次回光返照。天祚帝畏惧女真兵锋逃走,耶律大石以及奚人回离保等人用力耶律淳建立北辽小朝廷,奚人回离保任北院枢密,兼诸军都统。耶律大石后来远走西域,创建了西辽帝国,延续了大辽国祚。而回离保作为奚王忒邻之后,也在北辽朝廷灭亡后自立皇帝,建立奚人自己的国家。此时的奚族早就失去了对契丹的敬畏感,奚人将领袭击契丹部落进行掠夺,重复了两百多年前契丹对奚族的行为。然而这让本就草创的奚国充满了动荡,本就虚弱的奚族不过凭借武力维持了统治。当奚国赖以生存的军队被击败后,回离保被杀,立国仅仅8个月的奚国也随之土崩瓦解了。
奚回离保,奚王忒邻之后……是年,金兵由居庸关入,回离保知北院,即箭笴山自立,号奚国皇帝,改元天复……会回离保为郭药师所败,一军离心,其党耶律阿古哲与其甥乙室八斤等杀之,伪立凡八月。
新崛起的女真人口基数并不大,以武力立国的金国对契丹、奚族这样善于骑射的民族防范甚严。奚人在金国的地位比辽国时差多了,大批奚人被打散迁徙;对于加入抗金队伍的奚人,金国镇压得更加残酷。本就弱小的奚族,在这样的分隔处理下,很快就被当地部族同化融合。如同回光返照一样的奚人帝国,也成为了这个民族落日余晖下的最后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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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仙李白到底会不会剑术?“剑”字在李白诗中到底出现过几次呢?先来看看李白的《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张旭的草书被唐朝文宗御封为“三绝”。作为诗仙,李白的作品流传千古,家喻户晓。然而2017年火遍中国的手游《王者荣耀》里,李白作为一位剑客登场,翩翩剑仙,念着“大河之剑天上来”,令无数玩家追捧。其实,在真实的历史里,李白确实是一位侠客,而且剑术超群。
唐朝尚武,游侠之风颇为盛行。李白所生活的盛唐時代虽然已经有科举选才的制度,但其实并不是十分完整,士族还是占了很大的比例,他们培养下一代的方式通常是文武合一,以求将来能够出将入相。至于李白的剑术究竟如何,有人曾把李白的剑术排在当世第二,居“剑圣”裴旻之下。
李白是不是第二无可考证,但裴旻确是真真实实当世官方认定的第一,他曾经过担任龙华军使,出镇北平,后来又参与了平定奚人和契丹、吐蕃的战争,官至左金吾卫大将军。据《独异志》载,他“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入,观者千百人,无不凉惊栗。”
而李白剑术师父,正是裴旻。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名师出高徒,师父天下第一,弟子怎么也不会差。而且据史载,李白也曾收徒授剑术,还有一个杀手徒弟,有诗为证——《赠武十七谔》“ 门人武谔,深于义者也。质本沉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不数数于世间事。闻中原作难,西来访余。余爱子伯禽在鲁,许将冒胡兵以致之。酒酣感激,援笔而赠”。武谔是个杀手,不是诗人,他拜李白为师,是要学武艺,而不是学诗文。
李白自称“十五好剑术”,魏顥在《李翰林集序》中称李白“少任俠,手刃数人”。他二十几岁便“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在维扬(今扬州)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为了学剑术,提高武艺,李白专门到去山东。他在《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一诗中写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
如果对中国古代那些出名的诗人的武力值进行一个排名,李白是能够入前三的。也就比陆游和辛弃疾可能稍逊一筹。生活于靖康之变中的陆游是一位真真正正的武将,他曾主持北伐抗金,又有记载他曾多次打虎,其战斗力自然无需多言。而辛弃疾亦是武将,更有万人之中追杀叛贼的传奇故事。而盛唐之下的李白,显得有些无用武之地,而且政治嗅觉不敏感的他,经历过安史之乱却并没有过多出彩的表现,在期间因站错队伍而浔阳入狱,令人扼腕。李白注定只能做浪迹天涯的侠客,一柄剑一壶酒,快意恩仇。
李白好剑,常常随身带剑,诗词也常常谈到剑。李白与剑、剑与李白,总是联在一起的。据统计,《全唐诗》李白诗中“剑”字共出现了107次,除去作为地名的“剑阁”3次,“剑壁”1次,武器之“剑”犹有103次之多,真可谓是一剑一酒走江湖。
异域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的诗文。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无处不可故乡。他二十多岁“仗剑去国,辞亲远游”,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一生游历无数地方,留下了数不尽的千古绝唱。他在诗坛如耀眼明珠般璀璨,诗成泣鬼神,剑舞任游侠。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舞他的剑。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做人就要如一侠客,山川皆在脚下,名传千世百代。岂能如一儒士,白首著书,老死窗下?可你李白,诗文是潇洒的剑气,剑影是飞舞的诗文。你的剑与诗皆是流传千古的盛唐气象。
诗仙李白到底会不会剑术?“剑”字在李白诗中到底出现过几次呢?先来看看李白的《侠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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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张旭的草书被唐朝文宗御封为“三绝”。作为诗仙,李白的作品流传千古,家喻户晓。然而2017年火遍中国的手游《王者荣耀》里,李白作为一位剑客登场,翩翩剑仙,念着“大河之剑天上来”,令无数玩家追捧。其实,在真实的历史里,李白确实是一位侠客,而且剑术超群。
唐朝尚武,游侠之风颇为盛行。李白所生活的盛唐時代虽然已经有科举选才的制度,但其实并不是十分完整,士族还是占了很大的比例,他们培养下一代的方式通常是文武合一,以求将来能够出将入相。至于李白的剑术究竟如何,有人曾把李白的剑术排在当世第二,居“剑圣”裴旻之下。
李白是不是第二无可考证,但裴旻确是真真实实当世官方认定的第一,他曾经过担任龙华军使,出镇北平,后来又参与了平定奚人和契丹、吐蕃的战争,官至左金吾卫大将军。据《独异志》载,他“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入,观者千百人,无不凉惊栗。”
而李白剑术师父,正是裴旻。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名师出高徒,师父天下第一,弟子怎么也不会差。而且据史载,李白也曾收徒授剑术,还有一个杀手徒弟,有诗为证——《赠武十七谔》“ 门人武谔,深于义者也。质本沉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不数数于世间事。闻中原作难,西来访余。余爱子伯禽在鲁,许将冒胡兵以致之。酒酣感激,援笔而赠”。武谔是个杀手,不是诗人,他拜李白为师,是要学武艺,而不是学诗文。
李白自称“十五好剑术”,魏顥在《李翰林集序》中称李白“少任俠,手刃数人”。他二十几岁便“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在维扬(今扬州)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为了学剑术,提高武艺,李白专门到去山东。他在《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一诗中写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
如果对中国古代那些出名的诗人的武力值进行一个排名,李白是能够入前三的。也就比陆游和辛弃疾可能稍逊一筹。生活于靖康之变中的陆游是一位真真正正的武将,他曾主持北伐抗金,又有记载他曾多次打虎,其战斗力自然无需多言。而辛弃疾亦是武将,更有万人之中追杀叛贼的传奇故事。而盛唐之下的李白,显得有些无用武之地,而且政治嗅觉不敏感的他,经历过安史之乱却并没有过多出彩的表现,在期间因站错队伍而浔阳入狱,令人扼腕。李白注定只能做浪迹天涯的侠客,一柄剑一壶酒,快意恩仇。
李白好剑,常常随身带剑,诗词也常常谈到剑。李白与剑、剑与李白,总是联在一起的。据统计,《全唐诗》李白诗中“剑”字共出现了107次,除去作为地名的“剑阁”3次,“剑壁”1次,武器之“剑”犹有103次之多,真可谓是一剑一酒走江湖。
异域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的诗文。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无处不可故乡。他二十多岁“仗剑去国,辞亲远游”,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一生游历无数地方,留下了数不尽的千古绝唱。他在诗坛如耀眼明珠般璀璨,诗成泣鬼神,剑舞任游侠。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舞他的剑。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做人就要如一侠客,山川皆在脚下,名传千世百代。岂能如一儒士,白首著书,老死窗下?可你李白,诗文是潇洒的剑气,剑影是飞舞的诗文。你的剑与诗皆是流传千古的盛唐气象。